普法律己
法治论坛

摄影作品展览:普通人也得懂的法律常识

前阵子陪楼下邻居张姐去逛滨江路的市民摄影展,逛着逛着张姐拽我袖子,声音都变了——那幅挂在C位的江滩日落,是她去年拍的。她既没报名参加,也没答应过谁摆出来。张姐纳闷:我就发了个朋友圈,怎么就被拿来办展了?这到底算怎么回事?

很多人都觉得,摄影作品展览是摄影师、美术馆的事,跟咱们普通拍照的普通人没关系。其实不然。你发在网上的风光、你拍的孩子生日照、哪怕就是随手拍的街景,都有可能被人拿去办展览。我做了十年公益法律咨询,碰到过好多这类小事,本来都是不起眼的小展览,最后闹得两边都不痛快,说白了就是没搞清楚规则。这里头的门道,真得拎出来说说。

法律上的摄影作品展览,到底指什么

别一听法律定义就头大,说白了很简单。只要是把摄影作品,不管是原片洗出来的实体,还是电子版投屏,对不特定的公众公开摆出来让人看,都算法律上说的“摄影作品展览”。不是只有那种收门票的大美术馆、大型影展才算。小区公告栏贴的业主摄影征集、商圈过道摆的摄影摆摊、学校礼堂办的学生摄影展、甚至商家门口投屏放的别人拍的城市宣传照,全算。

很多人以为只有收钱的才叫展,不对。免费的公益展,同样符合法律上的定义。

社区户外公益摄影作品展览现场
社区户外公益摄影作品展览现场

这里头有个适用边界得说清楚。如果你只是把朋友拍的照片,放在自己家客厅给上门的亲戚朋友看看,这不叫展览。因为范围是你自己的私人圈子,不是对不特定公众开放。核心区别就是:有没有敞开了给随便什么人都能看。

大多数人都踩过的两个常见误区

我整理过近几年接到的相关咨询,十个里面有八个栽在这两个错认识上。

第一个误区:不收费的公益展览,就不用经过作者同意。很多办展的人说,我又没赚一分钱,就是给大家展示一下,怎么就侵权了?其实著作权法里规定的展览权,根本没区分“盈利”还是“非盈利”。只要你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公开陈列展览他的作品,就已经侵犯了人家的展览权。哪怕你一分钱不赚,甚至自己掏腰包办的展,只要没授权,就是侵权。当然,侵权之后的赔偿金额会考虑有没有盈利,但侵权这个定性,跟赚不赚钱没关系。

第二个误区:我买了摄影作品的原件,我就能随便拿去展览。很多人喜欢收藏摄影作品,花钱拍了作者的原片,或者买了限量印刷版,就觉得我拿到东西了,想怎么展就怎么展。不对哦。你买的只是这个照片的“所有权”,就是说这个纸或者这个数码文件的载体是你的了,但照片的著作权,包括展览权,还是作者的,除非人家明确把著作权也转让给你了。举个例子,你花十万收了一幅知名摄影师拍的黄山照片,你挂自己家里看没问题,你要是拿去美术馆办个收藏展,那没经过作者同意,就是侵权。

城市美术馆内专业摄影作品展览展厅
城市美术馆内专业摄影作品展览展厅

说实话,这两个误区真的太常见了,好多办小型社区展、校园展的主办方,都没搞清楚这点,一不小心就踩了坑,平白惹麻烦。

遇到争议,普通人可以这么处理

遇到争议,普通人可以这么处理
遇到争议,普通人可以这么处理

不管你是拍照片的作者,发现自己作品被擅自展览了,还是你办展不小心被人找上门了,都不用慌,给你说三个具体的、低成本的处理步骤。

第一个,先固定好证据,别打无准备的仗。如果是线下展,就拍清楚展览的位置、作品、主办方的标识,最好录个完整的现场视频,能拍到作品展示的完整场景就好。如果是线上展览,就做全程录屏,把展览的页面、作品信息、主办方介绍都录下来。别等人家撤展了你才说,那时候没证据,说什么都没用。

第二个,优先找对方协商解决,成本最低。如果是作者被侵权了,你可以直接找展览的主办方,问清楚作品来源,要求对方立即撤展,再谈合理的补偿。如果是办展方被作者找上门了,也别硬杠,先查清楚自己有没有拿到正规授权,确实没拿的,先撤展再协商就行,大部分争议都能在这个阶段解决。

第三个,协商不成,找官方渠道解决。可以找当地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找人民调解委员会做调解,这些方式都不用花什么钱。要是争议金额比较大,再去法院起诉也不迟,现在知识产权小额诉讼程序走下来也很快。

其实大部分摄影作品展览的争议,都不是什么天大的事,大多是双方不懂法造成的误会,提前搞清楚规则,就能省去好多不必要的麻烦。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章名称:摄影作品展览:普通人也得懂的法律常识
文章链接:https://www.zhoupulvshi.com/hunyin/22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