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09 21:13:40 分类:法律科普
前阵子接了个咨询,开社区小茶馆的张哥找过来,挠着头说自己惹了官司。他茶馆里每天加一场评弹演出,找了网上整理好的《白蛇传》弹词本照着说,卖十块钱一张票,开了大半年,忽然收到起诉书,说他侵权,要赔三万多。
张哥说,这不都是老祖宗传下来的玩意儿吗?怎么我说说还犯法了?
说实话,这两年刷短视频、看直播,说评书唱弹词的账号一抓一大把,不少人都和张哥想的一样,这都是旧艺术,哪来的版权一说。真踩了坑才知道,评书弹词的法律边界,远没有大家想的那么简单。
从茶馆到直播间:评书弹词离普通人一点都不远
早几十年,评书弹词是街头巷尾的消遣,茶摊、戏台、收音机里到处都是。现在不一样了,老艺术换了新阵地,小茶馆开专场,短视频主播天天更新,还有人靠说评书弹词开粉丝团收打赏,做得好的月入几万都不稀奇。
这不,本来是小众爱好,现在成了不少人谋生的路子,权利纠纷自然就多了。
城市小茶馆评书弹词表演现场
很多人觉得,我就是说个书,和法律能沾什么边?那可不一定。你开茶馆卖票是营利,你开直播收打赏也是营利,只要用了别人享有权利的作品,一不小心就会踩进侵权的坑里,像张哥这样的小老板,一年赚的钱可能都不够赔的。
法律层面怎么说?分清两种不同的权利边界
不说拗口的法条,给大家掰碎了说。从法律角度看,我们说的评书弹词,其实要分两种情况,规则完全不一样:
第一种,是流传百年的传统评书弹词,原作者早已经去世,而且去世超过了著作权保护期(自然人作品保护期是作者终生加去世后五十年),这类作品就进了公有领域,说白了就是全人类都可以免费用来干嘛都行,不用找任何人授权。
第二种,是近现代创作者原创,或者当代人整理改编出来的评书弹词作品。不管是写成文字的弹词底本,还是演员自己原创的口述评书,只要加入了整理者、创作者的独创性劳动,就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权利人对这个作品享有完整的权利。
这里的适用边界说起来也简单:如果你是自己在家说给家人听,或者学校拿来做曲艺教学用,属于合理使用,不侵权。但如果你是公开表演,拿来赚钱,不管是茶馆卖票,还是直播开打赏、接广告,都属于商用使用,必须拿到权利人的授权,付相应的使用费,不然就是侵权。
著作权法评书弹词权利划分说明图
两个常见误区,大半人都搞错
第一个误区:老故事都是无主的,谁都能用。
不对。确实,《三国》《水浒》《玉蜻蜓》这些老故事本身是公有领域,但别人整理改编出来的版本不是啊。比如某评弹艺术家花了十年时间,把零散的传统段子整理成完整的演出本,调整了情节,润色了台词,加入了自己的理解,这个整理本就有新的著作权,你不经许可拿去商演,就是侵权。
第二个误区:我只是口头说,又没印本子卖,不算侵权。
这错得更离谱。著作权法里明确有一项表演权,权利人有权控制自己作品的公开营利性表演,不管你是照着本子读,还是背下来口头演,也不管你卖不卖本子,只要你公开演了赚钱,就需要拿到授权,不是只有卖书才叫侵权。
不少做评书弹词直播的朋友,都栽在这个误区里。
遇到相关纠纷,你可以按这三步处理
遇到相关纠纷,你可以按这三步处理
真要是像张哥一样,收到了侵权通知,别慌,按步骤来:
第一,先核对权利的真实性。拿到对方的主张后,先查清楚,对方是不是真的是这个作品的权利人,这个作品是不是还在著作权保护期内。比如对方说你侵权,你可以要求对方拿出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者合法出版凭证,也可以自己查原权利人的去世时间,确认作品是不是真的受保护。
第二,优先协商处理。如果你确实未经授权用了对方的作品,也可以主动找对方沟通,大多时候,权利人只是想要停止侵权、拿到合理的使用费,不一定非要把事情闹大,协商解决的成本比打官司低很多。
第三,找正规途径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找当地的著作权纠纷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找专业律师咨询,按照法律程序处理,别收到起诉就不管不问,缺席庭审反而可能让你承担不必要的额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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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评书弹词:普通人需要了解的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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