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接了个读者咨询,说他下班走小区楼下,被一块掉下来的外墙保温板砸了后备箱,车损小一万。找物业,物业说楼是老楼,外墙是业主共有,他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掉的,让他找全体业主。找业主,业主说我们又没撬墙,凭什么找我们?他头都大了,问我难道这亏就得自己吃?
这事儿啊,刚好就用到今天说的侵权责任过错推定原则适用。很多人一听到法律术语就头大,觉得这都是给法官律师看的,跟我没关系。其实真不是,你哪天遇到高空坠物、被动物园猴子挠了、车被墙皮砸了,全靠这个原则帮你维权。
什么是侵权责任过错推定?大白话掰明白
先给大家铺垫一句,平时大多数侵权纠纷,都是“谁主张谁举证”。你说张三打了你,你得拿出证据证明是张三打的,证明张三有错,不然法院不会支持你。这个很好理解对吧?
但有些情况不一样。你一个逛动物园的游客,能跑到猛兽区去证明动物园没关好笼子吗?你走在路上被楼上掉的花瓶砸了,能挨家挨户搜证明是谁扔的吗?真做不到啊。
法律就定了这么个规矩:遇到这些法定的特殊情况,直接推定管理人、责任人有过错,想要免责就得自己拿出证据证明你没做错,证明不出来,那就得赔。说白了就是把举证的担子,从普通受害者这边,转移给更有能力拿到证据的管理方,公平。
我国民法典里明确列了适用情形,常见的就是:动物园动物致人损害、建筑物搁置物脱落坠落致人损害、高空抛掷物坠落物致人损害、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医疗机构违反诊疗规范的医疗损害这些,都适用过错推定。

别踩坑:两个最常见的认知误区
我接触过很多咨询,发现大家对这个原则的误解真的不少,挑两个最常见的说。
第一个误区:只要我吃了亏,就能用过错推定,让对方自证清白。真不对。过错推定是法定原则,只有法律明确列出来的情形才能用,不是你想用就能用。比如说你在街上走路被人撞了,总不能让整条街的路人都自证清白没撞你吧?那不乱套了?这种普通侵权,还是得你自己拿出证据证明是谁撞的,错在谁。
第二个误区:适用过错推定,我就啥证据都不用准备了,全交给对方就行。也错。你作为受害者,至少得拿出两样东西:第一,证明你确实有损害,比如你车被砸了,得有修车单、现场照片吧?第二,证明这个损害和对方控制的物品、区域有关系,你得证明砸你车的墙皮就是这个小区楼掉的,不是你自己开去别的地方蹭了回头赖人啊。

遇到事儿该怎么办?三个实在的步骤

真遇上符合适用情形的事儿,别慌,按这几步来,不会错。
第一,第一时间固定核心证据。别想着先找人吵架,先拿手机把现场拍清楚,从全景到细节,一块拍下来。然后立刻找管理方调监控,不管监控能不能拍到具体是谁干的,只要监控证明东西确实是从这儿掉的,那就是有用的证据。能找着目击者的,留个联系方式,方便后面作证。
第二,找对要找的人。别乱告,比如高空坠物的,除了可能的侵权人,物业如果没装监控没尽到安全义务,一并列为责任方;动物园伤人直接找动物园运营方,别找喂动物的游客;医疗损害符合情形的直接起诉医院,找对主体才能省很多事儿。
第三,选低成本的维权路径。先找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不花钱,大多也就一两个月能出结果,能成的话比起诉快多了。调解不成的再去法院起诉,标的额不大的话,诉讼费也就几十块钱,自己提交材料就能走流程,不用非得花大价钱请律师。
说实话,这个原则本身就是法律偏向弱者的设计,就是怕普通人拿不到证据,有冤无处申。你只要记住,只要是法律规定的情形,你不用太怕拿不出证据,法律已经帮你站好第一道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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