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律己
法治论坛

别被“随便拍”忽悠:肖像权合理使用与商业利用的边界在哪

上周接了个咨询,男生在自家楼下的面馆吃了碗牛肉面,转头发现面馆把他低头吃面的侧脸照片,印在了门店的外卖平台海报上。

他第一反应是慌。
不是生气,是慌——怕自己是不是太小题大做了,人家不就是随手拍个吃播场景,至于要赔偿吗?
我听完直接笑了。
这哪是小题大做,这是实打实的越界了。

没露全脸,就不算侵犯肖像权?


很多人对肖像权的认知还停留在“必须把正脸拍得清清楚楚才算”,真不是。

法律上判断是不是用了你的肖像,核心从来不是露了多少五官,是能不能被特定的熟人识别出来。

我之前碰到过更离谱的商家,把顾客试衣服的照片打了个半透明的黑条挡眼睛,发在朋友圈卖衣服。结果评论区全是共同好友@那个女生,说“这不是上次跟我们一起逛街的谁谁吗”。

你说这叫没露脸?

民法典肖像权侵权认定标准示意图
民法典肖像权侵权认定标准示意图


这种场景下,哪怕你只露了半张脸、一个标志性的纹身、甚至是大家都认识的穿搭,只要熟悉你的人一眼能对上号,就属于对你肖像的使用。

别拿“没露正脸”当挡箭牌。
要是这种使用是为了给商品引流、卖货、涨粉,那就根本不在合理使用的范围内。

哪些情况,真的可以不用跟你打招呼就用?


我碰到过不少当事人,刷到本地官微的推送,里面有自己在公园遛弯的镜头,转头就过来咨询要索赔。

每次碰到这种我都要劝两句:别上来就炸。

法律明确列了好几种可以不经同意就使用肖像的情况,真的不是拿你拍个照就侵权。

比如新闻报道里拍的公共场景,马拉松赛道边的观众、车展上的围观人群、突发公共事件里的路人,这些是为了公共信息传播,属于合理使用。

比如国家机关为了执行公务拍的人脸,比如交警拍的交通违法记录、派出所拍的寻人启事,这些也不用跟你打招呼。

还有那种为了展示公共环境不得不拍到的人——比如拍老巷子里的梧桐树,刚好拍到你在树下乘凉,拍夜市的烟火气,刚好拍到你在摊前买烤串,这种也不算。

肖像权合理使用法定情形对照表
肖像权合理使用法定情形对照表


这里有个很简单的判断标尺:只要使用的目的不是为了直接或间接变现,没有刻意把你的形象和某个商品、服务绑定,基本都在合理使用的范畴里。

之前有个阿姨,看到自己跳广场舞的视频被社区公众号发在“文明社区”的推送里,非要找社区要精神损失费。我跟她掰扯了快二十分钟,她才搞明白——这又不是拿她的脸卖广场舞服,人家就是拍个社区活动,真的没侵权。

最容易扯皮的“商业利用”,到底怎么算?

最容易扯皮的“商业利用”,到底怎么算?
最容易扯皮的“商业利用”,到底怎么算?

很多人对商业利用的认知太窄了。

觉得只有把你照片印在产品包装上、找你当代言人,才算商业利用。

真不是。

现在的商业利用隐蔽得很。

比如奶茶店的抖音账号,拍了一段排队的视频,里面有你举着奶茶站在队伍里,账号挂着门店定位、挂着9.9代20的团购券——这就是商业利用。哪怕他没说“你看这个帅哥都爱喝我们家奶茶”,本质上就是用真实的人流场景给门店打广告,拉顾客到店消费。

比如本地的美食自媒体,拍路边摊的视频,你刚好坐在摊前吃炒饭,账号接了广告、带了摊位的团购链接——这也是商业利用。哪怕他全程没提你的名字,你的形象就是视频里营造“这家店生意好”的核心素材,最终是要帮账号涨粉变现的。

之前有个姑娘,自己发的探店笔记,被同条街的咖啡店偷过去当大众点评的头图。商家还嘴硬,说“我们就是拍个街景,没特意用她”。结果我点进去看,那张图里姑娘举着的就是他们家的招牌拿铁,评论区一半的留言都是“这张图里的小姐姐去的是哪家啊”。

这不是商业利用是什么?

真要碰到这种事,别上来就拍桌子吵架。

先把证据存扎实:把对方用你照片的页面完整录屏,要把账号的认证信息、挂的团购链接、带货的商品都拍进去,别只截一张图就完事。

然后别张嘴就要几十万的赔偿。实践里这种小商家偷用路人肖像的,大多是算清楚对方靠这张图引了多少流、赚了多少钱,赔个几百到几千块就完事,没必要把几个月的时间耗在扯皮上。

说实话,我做这行这么久,最烦两边的极端:一边是商家拿了别人的肖像当免费流量,被找上门了还嘴硬“我又没印海报,凭啥要钱”;另一边是有些路人,看到自己的照片出现在公共平台上,不管对方是啥用途,张嘴就要十万八万的精神损失。

两边都挺离谱的。

肖像权从来不是什么高高在上的权利,就是你自己的脸你自己说了算。别人想用的时候,要么给你打招呼,要么别拿你的脸换钱。就这么简单。

本文为普法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章名称:别被“随便拍”忽悠:肖像权合理使用与商业利用的边界在哪
文章链接:https://www.zhoupulvshi.com/hunyin/43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