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6 20:21:52 分类:法律科普
上个月接了个读者咨询,年轻人小吴找了半年二手房,终于相中一套地段户型都合心意的老破小,跟房东谈好了280万总价,还按要求给了五万块意向金,说好了一周后签正式购房合同。
结果才过三天,房东一个电话过来,说有人出290万,不卖了,五万意向金退你,这事就了了。
换谁谁不气啊?小吴为了这套房,半个月推了三个其他意向房源,还花了小两万办了征信预审、给中介付了诚意金手续费,这些钱找谁要去?
这就牵出来我们今天要说的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这事儿真不是只有大公司做生意才会碰到,普通人买房、租房、找装修,随时都可能遇上,搞懂了才能不吃亏。
先把基础说透:缔约过失责任赔偿到底赔什么
说白话,缔约过失不是说你签了合同之后违约,那叫违约责任。缔约过失是合同还没签成,或者签了合同最后被撤销、认定无效了,在你们谈合作谈合同的过程中,一方不守规矩,比如故意隐瞒信息、随口答应又反悔,让另一方因为相信你会签合同,做了一堆准备,花了一堆钱,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这个吃亏的损失,法律就让不守规矩的那一方赔。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区别对比表
那具体赔偿范围呢?法律上其实说的很明白,两块是明确可以赔的。
第一块是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就像刚才小吴的案例里,办贷款的预审费、打征信的费用、来回跑的交通费、已经付出去的中介费利息,这些都是实打实花出去的,都可以要求赔。
第二块是信赖利益损失,啥意思?就是你因为相信对方会签合同,放弃了别的本来可以拿到的机会,这个损失也要赔。比如小吴推了那三套总价更低的房源,现在同地段同户型房价涨了,这个差价,符合条件的话也能要对方赔。
不过话说回来,它也有边界。不是你说损失多少就算多少的。所有损失都必须是实际发生、且对方在谈的时候就能预见到的。你不能说我因为这个事失眠了心情不好,要精神损失费,一般这种都是不支持的。
两个常见误区,很多人都踩过坑
第一个误区:只要对方不签合同,我所有开销都能要对方赔。
说实话,真不是。举个例子,你跟房东谈买房,谈了两次还没定下来,你自己跑去提前做装修设计,花了几万设计费,最后房东不卖了,这个设计费法院一般不支持。为啥?因为还没到让你足以信赖一定会签合同的地步,这个损失是你自己扩大的,对方没义务赔。
第二个误区:签了合同就不能主张缔约过失赔偿了。
不对。比如你买二手房,房东故意隐瞒房子发生过意外死亡的事,骗你签了合同,你后来发现了,起诉撤销合同,这个时候你照样可以主张缔约过失赔偿,要求房东赔你中介费、税费这些损失,不是说签了合同就没资格要了。
民法典缔约过失责任法条原文截图
很多人碰到这种情况,只想着把房款退回来就完事了,根本不知道还能要对方赔这些损失,平白亏了钱。
真碰到事了,按这三步应对就可以
真碰到事了,按这三步应对就可以
第一步,第一时间把所有证据整理好存好。所有你花过钱的发票、转账记录,你跟对方谈的时候对方说“肯定签”“没问题”的聊天记录、录音,都别删,都备份好。没证据,说啥都没用。
第二步,先拿着损失清单跟对方协商。大部分人都不愿意闹到法院,你占理,拿出实实在在的损失票据,跟对方谈,一般都能拿到一部分赔偿,省时间省成本。
第三步,协商不成再去起诉。金额不大的话走法院的小额诉讼程序,诉讼费低,审的也快,不用一听打官司就犯怵,只要证据扎实,你的主张合理,法院一般都会支持。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章名称:搞懂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签合同踩坑不吃亏
文章链接:https://www.zhoupulvshi.com/hunyin/25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