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认不认,核心看什么

三个常见误区,我见了不下十次
第一个坑,影视公司法务张磊张嘴就说,我赚不到钱就是情势变更,当然要情势变更合同变更解除。 这错得离谱。 商场本来就有赚有赔,你当初拍胸脯说能赚翻,转头亏了就要甩锅,哪有这种好事。 只要不是客观环境彻底变了,经营风险都得自己扛。 第二个坑,插画师林小秋去年找我咨询,说教材审核标准改了,她画的封面过不了,必须情势变更合同变更解除。 我问她,改两笔能不能过?她说能。 那凭什么解除?真要全不能做了才够格,只是需要调整内容,先谈变更就好,别上来就要解约。 第三个坑,MCN运营大刘去年吃了亏,平台流量政策调整,他说这是情势变更,直接停了达人的分成,说要情势变更合同变更解除。 结果法院判他违约,赔了二十多万。 为什么?你哪怕真符合条件,也得先找对方谈变更,谈不拢再找法院,直接躺平不干,那就是你违约。
法官真实裁量,说段我印象最深的判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