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6 15:22:13 分类:法律科普
去年开春,我刚在法院走廊擦完杯子,一个穿灰T恤的小伙子蹲在台阶上哭。刚毕业,接了社区一个免费的活,做反家暴公益广告,从网上扒了一张受伤的实拍图就印了,没打招呼。结果照片里的当事人找上门,告他侵犯隐私权,判了八千块赔偿。他说我免费做公益,我错哪了?
早年间的公益广告,根本没这么多讲究
我翻老法院档案的时候见过民国的旧报纸剪片,那时候的公益广告,要么就是街头墙面上刷的石灰标语,要么就是报社角落半毛钱大小的水灾募捐启事。那时候兵荒马乱的,做公益全靠发心,谁跟你扯什么版权隐私。
解放后很长一段时间,公益广告都是公家包了,电视台广播台出内容,全是官方审核过的,也没私人什么事,自然没官司打。那时候就算有人自己做个标语贴村口,全大队都夸你觉悟高,哪想到会被告?
民国街头手写禁止鸦片公益标语
不过话说回来,那时候也没现在这么多个人接活做公益广告的情况,都是单位组织,就算出点错,也轮不到小年轻个人担责。
现在的规矩,其实都是吃亏吃出来的
这些年自媒体起来,好多设计师、大学生都愿意免费帮着社区、公益组织做广告,这类侵权官司也多了。很多人都觉得,我不赚钱,我做善事,用点东西怎么了?
实话讲,法律真不认你“公益”这块免死金牌。公益不是侵权的挡箭牌,也不是消费他人苦难的遮羞布。之前那个小伙子,错就错在,根本没考虑过当事人的感受。人家受害者好不容易隐姓埋名重新生活,你把人带伤的照片半露着脸贴在小区门口,全小区大妈都能对着人家后背指指点点,换你你能忍?
我见过更离谱的。有人做关爱艾滋病人的公益广告,把人家全名照片全放上去,就为了博流量点赞,结果人家连工作都丢了。这哪是做公益,这是把人家的伤疤撕开给你涨名气啊。
城市社区宣传栏反家暴公益广告实拍
你琢磨琢磨,现在法律的核心其实很简单:你做公益,出发点再好,也不能损害别人的合法权益。对吧?别拿“我是为了你好”当幌子,替别人做决定。你用了人家的画、人家的照片、人家的肖像,就得给人打招呼,该授权授权,该给钱给钱,天经地义。
老法官掏给你的实用土办法
老法官掏给你的实用土办法
- 找素材只去标注了可商用免费的正规图库,别随便百度搜图就用。真出了事,赔的钱比你买一年会员贵十几倍。
- 用任何真人的肖像、案例,一定要签书面的同意书,哪怕对方是你认识好几年的朋友。口头承诺不算数,真闹到法院你拿不出证据,只能认栽。
- 别为了冲流量博感动故意卖惨,把当事人的隐私全抖出来。做公益是帮人,不是拿别人的苦难换你的名气。
- 要是帮机构做,一定要提前说好素材版权是谁负责,落在纸面上。别稀里糊涂接活,最后替别人背黑锅,亏到姥姥家。
说实话,做公益本来是积德的好事,多花十分八分的功夫核对一下,就能避开九成的坑。别本来想做好事,最后惹一身官司赔了钱还落埋怨,真的犯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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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做公益广告制作居然踩大坑?干十年法官才说透没人讲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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