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接了个咨询,开卤味店的老张,脸肿得像发面馒头,进门一坐下就掏罚款单。五万。他说当初为了卖那号称“药食同源”的卤鸭,脑子一热挂了条横幅:“包治百病吃卤鸭,吃了就能降血压”,转头就被人举报,监管上门二话不说开了罚。他哭咧咧问我:不就是喊个口号招揽生意吗?至于?我当时就回他:至于。
喊口号这事,早几百年就有规矩
我平时爱翻旧公案,翻清代的笔记,见过差不多的事。光绪年间苏州有个卖大力丸的,满街贴告示喊“吃了就能力能扛鼎,不孕不育都能调”,结果真有个秀才吃了他的丸药,没半个月人没了,闹到县衙,县官直接判:枷号三月,游街示众,所有告示全部铲干净,还贴了官告示在城门口,说凡做生意的,“虚言诓诱者,同罪”。
民国时候更不用说了,上海的南京路,哪家店铺乱喊口号吹牛皮,同业公会直接摘你招牌,赶你出商圈,一点情面不讲。那时候没人跟你说“法不责众”“只是噱头”,规矩就是规矩,犯了就得认栽。

现在的法律,其实还是守的老理儿
你别听那些搞营销的瞎扯,说什么“口号就是吸睛,不必当真”,这话骗鬼。现在法律管宣传口号,核心其实和古代知县判的一样:不能骗人,不能犯忌讳。说白了,你挂出来的每一个字,都是给消费者的承诺,真有人信了你的话买了,出了问题,你就得担责。
前些年那个段子一样的案子,楼盘打广告“买房送老婆”,人家真买了房去找开发商要老婆,开发商说就是“送给老婆”的意思,有用吗?最后还是按虚假宣传罚了,你说冤不冤?还有人喊自己产品是“特供专供”,其实就是拿了个经销商的授权,真查起来,罚你没商量。
碰了医疗功效的更别说了,就像老张,你一个卖卤味的,又不是药,说能降血压,这不就是明摆着骗人吗?只要是公开挂出来的宣传口号,就不是你说的“随口喊的噱头”,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说实话,很多搞宣传口号创作的,满脑子都是流量、转发热度,半毛钱不往法律上想,踩坑不是很正常吗?

老法官掏几个能直接用的土办法

1. 说功效别越界。卖食品就说好吃下饭,卖衣服就说款式好看,没拿到医疗器械、药品批文,半个字别提治病调理。
2. 没实锤的名头别蹭。别张口就“国家级认证”“官方推荐”“专供特供”,拿不出盖章的正规文件,一个字都别往口号里写。
3. 歧义噱头别乱玩。什么“买一送一”说清楚送啥,什么“买房送老婆”这种容易引误会的梗,趁早删掉别给自己找事。
4. 踩同行的话别写。别喊“xx品牌全是假货,我家才是真的”,这种话一写,人家告你不正当竞争,你十成九输。
不过话说回来,也不是说口号不能搞创意,不能吸睛。你想破圈想拉流量没问题,底线别碰就行。我见过好多好口号,就是实实在在,比如“好吃不贵,量大管饱”,人家照样生意红火,犯不着吹破天惹麻烦。你搞创作省的那点心思,最后掏罚款的时候,加倍都不够赔,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