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张磊找我喝闷酒,手机往桌上一砸,酒杯都晃出半杯酒。
他三个月前找网红插画师林萌萌定了整套盲盒的IP插画,预付了二十万定金,就等着赶六一的出货期。
结果林萌萌接了某大牌的联名活,直接把他的活扔在了一边,连一句准话都没有。
张磊要合同解除,要对方退钱赔违约金,林萌萌反倒倒打一耙,说张磊改了三次创作方向,早就违反了当初的口头约定。
说白了,两边各说各的,都觉得自己占理,就等法院拍板:到底这个合同解除,能不能作数。
法院判断合同解除的核心,其实就一件事
说实话,我见过太多人上来就拍桌子说对方违约,非要合同解除,最后输得莫名其妙。
很多人觉得,只要对方有一点点没做好,我就能掀桌子走人。真不是。
著作权法管这叫,要看“合同目的能不能实现”。说人话就是,你当初签这个合同,最想拿到的东西是什么?那个东西没了,才能谈合同解除。
就像你点外卖要吃糖醋排骨,店家给你送了红烧排骨,你可以退单。要是只是排骨少了一块,你没法退整单,只能让店家补你两块钱。
就这么简单。

第一个跳坑的是王佳,去年她找我咨询,说她作为出版社编辑,找自由作者画书封,改了四次都不满意,要求合同解除退钱,法院为什么不支持?
她的错误逻辑很典型:我是甲方,我不满意就能解除合同。
其实不然。你一开始没约定改稿次数,自己不停调整方向,改到第五次说不满意,本质是你自己变了需求,凭什么让对方承担责任?
第二个踩坑的是李萌,她开了家汉服淘宝店,找摄影师拍新品图,约定5月15号交图,结果摄影师晚了三天,刚好错过618预热的排期。
李萌说,晚了三天就是违约,我必须要求合同解除,还要赔我营业额损失。
法官最后没支持她,为什么?因为合同里没写“晚一天交都能解除合同”,晚三天,李萌拿到图照样可以合同解除,只是错过了预热,不算核心目的没实现。
最多赔你点延期的损失,不可能给你合同解除。
第三个踩坑的是赵凯,他去年找美食UP主做产品推广,合同写了不能同期合同解除竞品,结果赵凯刷视频看到UP主接了对家的广告。
赵凯气不过,直接发了个朋友圈,说解除和这个UP主的合同,剩下的钱也不付了。
结果反过来被UP主起诉要钱,赵凯还输了。
错在哪?你单方面说合同解除没用,得书面通知对方,给对方合理的异议期,直接闹到网上不算数,你还是违约方。
法官心里的一杆秤,我给你念段写实判决观点
这是去年我代理结案的一个案子,法官写的本院认为部分,我至今印象很深:
“案涉委托创作合同的核心目的,是委托方获得符合其品牌定位的定制著作权,受托方未在合理期限内交付符合要求的成果,且明确表示不再继续履行,委托方的合同目的已经无法实现,故对其合同解除的诉请予以支持。”
你看,法官从头到位,就盯一件事:你的核心目的,没了吗?
什么改了一次图,晚了一天交,这些都是边角料,动不了合同的根基。除非你一开始就把这些写进合同,说这些情况发生就可以解除。

不过话说回来,现在很多定制著作权的交易,都是在网上找的自由创作者,很多人签合同都是随手签个模板,根本不会抠细节。
等到出了事,才想起找律师看合同,早干嘛去了?
真要主张合同解除,这三步直接照做

第一步,把你在乎的核心要求,白纸黑字写死。比如你要赶618,就写“必须在2024年5月20日前交付全部可合同解除的源文件,逾期超过7日,委托方有权合同解除”,别写“尽快交付”这种鬼话,法官没法认。
第二步,真要提出合同解除,别拉黑别冷战,留好所有沟通证据。发书面通知,给对方留合理的履行期限,聊天记录别删,截图存好,别到时候说不清楚谁先违约。
第三步,对方明确跑路不干了,第一时间做证据保全。别等对方把源文件删了,聊天记录清空了,你拿着一张合同打不了官司。
合同本来就是双方搭伙干活的凭证,合则干,不合则散,但散也要按规矩来。
不是你想走就能拍拍屁股走,也不是你生气就能随便掀桌子。
这世上所有的权利,都得按规则拿。
本文根据真实代理经验改编,人物为化名,法律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