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律己
法治论坛

值班室里的木雕工艺:那些刻在木纹里的纠纷

上周三值晚班,走的时候锁门,还能想起上周那个攥着半块黄杨木进调解室的老头身上的樟木味。

那天的调解室,飘着樟木味

老头姓陈,做了快四十年木雕工艺,手上的茧子比我家切菜板的纹路还深。那天他坐下来,把那块还带着刀痕的黄杨木往桌上一放,说接了个定制茶盘的单,客户当初磨了他快半个月,就想要他存了三年的那块贵州黄杨,刻他家传的老缠枝莲纹样。

他花了两个多月,开料、打坯、刻细节,刚把蝙蝠的纹路刻完,客户发消息说不要了。理由是突然觉得老纹样太土,想换成现在流行的极简款。

“那料我本来是给我徒弟当出师礼的。”老陈的手指摸着木头上的刀痕,声音压得很低。两千块定金,是当初客户转的,现在客户反过来要退,说他刻的东西跟当初发的参考图对不上,还要他赔人家找新师傅的差价。

手艺人在工作室打磨黄杨木雕茶坯
手艺人在工作室打磨黄杨木雕茶坯

那天我们聊了快一个小时,老陈最委屈的点是,都是朋友介绍的,当初觉得都是玩木头的,没必要签合同,微信上聊了两句就接了活,现在连个能证明当初约定的硬证据都凑不齐。

翻完近半年的调解台账,原来不是个例

后来我翻了下近半年调解室接的跟木雕相关的纠纷,真的不少。

有做大型木雕佛像的师傅,给寺庙做了三尊两米高的造像,坯都打了一半,寺庙换了主持,说原来的样式不符合规定,要全部推倒重做,之前付的三成进度款还要退回去。

还有个刚毕业的小孩,租了个十几平的小工作室做木雕文创,把网上找的现成木雕纹样改了改,印在笔记本和手机壳上卖,刚卖了不到两百件,就被原作者找上门,说侵犯版权,最后调解下来赔了三万二。

调解室桌上摊开的木雕定制纠纷台账
调解室桌上摊开的木雕定制纠纷台账

我当时看着那个小孩手机里存的,他自己刻的那些小松鼠、小桂花的木雕照片,真的觉得可惜——刚毕业的小孩,想着靠手艺吃饭,连房租都省着花,就因为这点常识缺口,大半年的收入直接没了。

法律上怎么算这笔账

法律上怎么算这笔账
法律上怎么算这笔账

其实这些纠纷,说穿了都不是什么天大的矛盾,就是好多做木雕的手艺人,把所有精力都放在刻东西上,根本没顾上想这些跟法律沾边的小事。

有个最基本的常识是,只要是有明确定制要求、价款、交付时间的木雕定制,哪怕是微信上聊的、口头说的,都算成立了承揽合同关系,不是说没签印着公章的纸面合同,就不算数。

就像老陈那个事,只要他能拿出当初客户发的参考纹样、微信聊天记录、自己开料雕刻过程的照片,哪怕没有正式合同,也能证明当初的约定是存在的。客户单方面说不要了,属于单方面解除合同,是要赔老陈实际损失的——就是那块黄杨的料钱、他已经花的工时费,不是客户说退定金就能全退的。实践中这种情况,只要证据够,基本都能支持手艺人这边的合理诉求。

说到版权,好多手艺人有个误区,觉得“老祖宗传下来的纹样谁都能用”,这话半对半错。要是真的是流传了几百年的公共领域纹样,当然谁都可以刻,但要是当代创作者设计的、有独创性的新纹样,哪怕题材是传统的,只要没经过授权就刻了商用,就是侵权。那个刚毕业的小孩就是栽在这——他找的那个纹样,是一个独立设计师花了三个月做的原创设计,他改了两个线条就拿来卖,根本不算合理使用。

还有个容易被忽略的点,要是你刻的木雕里用了别人的肖像,比如把某个公众人物的形象刻成摆件卖,哪怕你没拿人家的名字打广告,也是侵权的。之前有个师傅做了一堆某演员的木雕手办,卖了快五百个,最后不仅要全部下架,还赔了人家精神损害抚慰金。

如果换成你是做木雕的手艺人

如果换成你是做木雕的手艺人
如果换成你是做木雕的手艺人

我整理了几个实打实能用的小建议,都是之前调解的时候跟这些手艺人聊出来的,没什么虚的。

接定制单的时候,不管对方是多大的老板还是多熟的朋友,一定要留好三样东西:一是对方发的所有参考图、修改意见,别手快删聊天记录;二是开料、打坯、细刻每个关键节点的照片,最好拍的时候带上当天的手机时间,或者旁边放张当天的报纸;三是哪怕不签正式的书面合同,也要在微信上跟对方确认一句——把咱们谈好的样式、尺寸、总价、定金金额、中途如果改要求或者不要了怎么算损失,明明白白打出来,问对方“你看这样没问题吧”,只要对方回个“好”,这就是能当证据用的东西。

然后是自己设计的纹样,别光存在电脑文件夹里,花几百块去做个版权登记,真遇到别人抄你作品的时候,这个是最硬的证据。也别随便从网上扒图就拿来刻了商用,现在图片平台的维权比你想的勤,真找上门的时候,你卖木雕赚的那点钱,可能还不够赔的。

真遇到纠纷了,别拿着刻刀堵人家门,也别在网上跟人骂三天三夜,先把所有证据理清楚,找社区调解或者当地的文创行业协会,实在谈不拢再走司法程序。做木雕的人,时间多金贵啊,能静下心来刻木头的时间,都比扯皮的时间值钱多了。

对了,上次老陈的事,最后调解成了——客户最后还是把那个茶盘收了,因为看到老陈刻的蝙蝠纹路里,还偷偷藏了个小小的桂花,是老陈本来想给自己徒弟留的细节,客户说看着实在喜欢,就不换款了。那天老陈走的时候,还塞给我一个他自己刻的小木桂花,现在就放在我办公桌的笔筒旁边。

本文为普法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章名称:值班室里的木雕工艺:那些刻在木纹里的纠纷
文章链接:https://www.zhoupulvshi.com/hunyin/44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