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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台放歌还得交钱?聊聊音乐作品广播那点糊涂账

十年前我在基层民庭当法官,接过一个案子。原告是一家唱片公司,被告是小区门口看大门的张老头。老头退休没事干,弄了个小区内部广播,天天放越剧给老头老太解闷,一分钱不收。结果被人告了,索赔两万块。张老头拿着传票来法院,手抖得话都说不利索:“我就是给大伙解闷,怎么还犯法了?”

最早的音乐作品广播纠纷,比你想的乱多了

清末没有广播这玩意儿,民国时候上海一堆私人电台,刚兴起那两年,全是白嫖唱片公司的歌。那时候刚有著作权的概念,百代唱片第一个跳出来告,告了好几个赚广告钱的小电台。法院那时候怎么判?说你靠人家的歌赚钱,就得给人分账。要是纯公益不赚钱,那就各打五十大板,调解了事。说白了,那时候规矩没立起来,全看实际情况掰扯。
民国上海私人广播电台播放唱片旧照片
民国上海私人广播电台播放唱片旧照片
那时候听广播都是稀罕事,大部分创作者也没那个维权意识,写歌的大多拿死工资,被白嫖了也没处说理去。解放后很长一段时间,电台都是公家的,创作也是公家安排的,更没人提要钱这回事。一直到改开之后,私人商业台出来了,大街小巷的商铺也开始放背景音乐吸引客人了,纠纷才一天天多起来。

现在的规矩,其实藏着最朴素的道理

很多人到现在都转不过这个弯:我买了正版CD,我开了音乐平台会员,放两首歌怎么就侵权了?说实话,这个弯其实不难转。你买CD买会员,买的是你自己一个人听的私人授权,不是拿出去公开播给所有听众/客人的授权。这个专门针对公开播放的权利,就是法律上说的音乐作品广播权,天生就属于写歌的版权人。 那是不是所有公开播都得提前挨个找创作者要同意?也不是。现在的规矩留了口子,就是你可以不用提前打招呼,但必须按规定给人家交费用。这笔钱一般都交给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他们再统一分给各个创作者,省得大家挨个谈,麻烦。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商业广播收费标准公示截图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商业广播收费标准公示截图
我刚接触这类案子的时候,也觉得这规矩太不近人情,连小区老头老太听个戏都要钱?后来跟一个写歌的老朋友喝酒,他说你想啊,我写一首火遍全国的歌,全中国电台商铺天天放,我一分钱拿不到,我一家老小喝西北风?哦,那时候我才想明白,这规矩哪里是为难小老百姓,是护着那些靠笔杆子吃饭的创作者。白嫖一时爽,一直白嫖,就没人愿意踏踏实实写好歌了。 不过话说回来,确实有太多人是真不懂。我前两年还见过一个开十几平方理发店的小伙子,被告了赔了五千块,坐在调解室红着眼说我一个月赚的都没五千,招谁惹谁了。我只能叹气,不懂法,没办法。

老法官给你攒的避坑土办法

老法官给你攒的避坑土办法
老法官给你攒的避坑土办法
开实体店铺、做经营场所公开放音乐当背景的,不管你用的是哪里的歌,先找当地音著协咨询交费,别抱着没人找的侥幸心理。 要是你做的是纯公益的社区广播、乡村广播,主动跟音著协说明情况,大多能拿到费用减免,别接到传票就慌着掏冤枉钱。 别拿“我开了平台会员”“我买了正版CD”当挡箭牌,个人收听授权不等于公开广播授权,这个坑百分之九十的人都踩过。 真接到侵权起诉了,别私下跟原告方谈天价赔偿,先找法院或者音著协做调解,能省下来大把冤枉钱。 当年张老头那个案子,最后就是这么解决的。音著协知道他是免费给小区老人服务,主动免了全年的费用,原告也撤了诉。老头后来还给我们庭送了一筐自家种的水蜜桃,甜得很。 其实说白了,音乐作品广播这点事,规矩不复杂。你用了人家吃饭的手艺,给人点报酬,天经地义。提前懂点,少踩坑,大家都安生。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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