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陪顾问单位开调解会,碰到城郊中学的李丽,她攥着打印的起诉状,指节都发白了。
李丽评高级教师职称,要交公开示范课的配套课件,熬了三个多月教学课件制作,整体效果拿给同事看,个个都夸好看。结果转头就收了法院传票,被一家图片公司告了。
她教学课件制作的时候,找了百度图库的四张风景图当每章的背景,还直接截了某教育公众号的三张知识点思维导图,对方说她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开口要两万赔偿。
李丽想不通,我一个教书的,没拿课件赚钱,怎么就犯法了?
法官判断侵权,其实就看两件事
前阵子跟中院的王军吃饭,聊起这类案子,他说好多人都搞错了方向,上来就说自己非盈利,其实根本没摸到点。
著作权法管这叫,只要是别人独立完成,有一点点独创性的成果,就算作品,受保护。
就像小区楼下张阿姨卖包子,她自己琢磨出的馅的配比,写在自己的备课小本子上,那这个本子上的配比表达就是她的,你直接抄走拿去开店,不管你赚没赚钱,那就是拿了不属于你的东西。

反过来,你自己花心思教学课件制作,调整了排版,加了自己整理的口诀和案例,那你的课件本身也是作品,别人抄了你照样可以告对方。
核心就两点:第一,这东西是不是别人的原创成果?第二,你有没有超出合理范围教学课件制作?就这么简单。
三个坑,踩一个都可能出事
我接触过的当事人,十个有八个踩过这些坑,第一个坑,陈军是职业培训机构的主讲,他说「我就是网上搜的免费素材,拿来教学课件制作怎么不行」。
免费不等于免费商用。好多网站标着免费下载,根本没说可以随便商业教学课件制作,甚至不少就是图片公司放的钓鱼饵,就等着有人用了告。你开培训机构就算盈利,哪怕你不收学生额外的课件费,主体是盈利的,就逃不掉。
第二个坑,赵晓兰做知识付费博主,她跟我说「我已经在课件末尾注明素材来源了,不算侵权吧」。
注明来源不代表获得授权。就像你牵了邻居家的牛去耕地,你跟全村说这牛是邻居家的,难道就能不打招呼随便牵走?这个逻辑说不通吧。注明只是不侵犯署名权,该要的授权还是得要。
第三个坑,孙大勇是公立中学的教研组长,他说「我们公立学校老师非盈利教学,总可以随便教学课件制作吧」。
超出合理范围同样侵权。著作权法确实允许课堂教学中少量复制别人的作品,但是你要是把课件放到学校的公开慕课平台,或者印成教辅卖给学生,那就是超出合理范围了。去年南方有个判例,就是公立学校老师放课件到线上,还是判了侵权。

真闹上法院,法官会怎么裁量

前年我代理过被告方的一个案子,被告是做公考培训的张凯,他二十个课件里教学课件制作了原告八张摄影图,都是直接从百度下了抠出来用的。
法官最后的判决写得特别实在,我至今印象深刻,大概意思是:教学课件制作本身是创造性劳动,制作者本身也享有著作权,但不能建立在侵害他人著作权的基础上,培训机构作为市场主体,应当对其教学课件制作的素材权属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不能以「不知道」「全行业都这么干」作为免责理由。
最后判了每张图两千块,一共一万六,张凯拿到判决那天,蹲在法院门口抽烟,说早知道花几十块买授权了,后悔死。
说实话,我也反感那些专门靠钓鱼打官司赚赔偿的图片公司,吃相确实难看。但规则就是规则,你自己不提前留个心眼,怪不了别人。
现在很多人教学课件制作直接拿AI生成的素材,这里头也有模糊地带。法律就像老房子的电线,新电器出来了,总要有个重新走线的过程,你现在骑个没上牌的新电动车上街,交警抓不抓全看情况,真出事了,吃亏的还是自己。
给你三个直接能操作的法子避坑:
第一,存几个明确可商用的素材库书签,比如中国国家地理公开素材库、Unsplash,每次教学课件制作就从这里找,别瞎百度搜。
第二,不确定权属的素材,哪怕再好看,也别碰。别存侥幸,我见过有人把素材缩到角落当水印,都被人家找出来了。
第三,真看上哪张,花十块二十块买个普通授权,存好授权截图,这辈子都不用担心出事。
别拿自己的职称、你的机构招牌,赌那十块二十块的省钱。
省了买授权的十块,赔出去的可能是两万。
本文根据真实代理经验改编,人物为化名,法律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