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临下班,接了个小姑娘的咨询。二十出头,刚从美院毕业,在一家小网文公司干了半年试用期,被辞了。收拾东西走的时候没当回事,上个月刷短视频,看见这家公司出了新乙女游戏,里面三个男主角的设定,跟她当时熬了一个月改出来的人物设定集一模一样。她找过去讨说法,HR说,设定集是上班的时候做的,本来就是公司的,你一个已经走了的员工,瞎凑什么热闹。她哭着问我,真的就只能算了吗?
什么是法律意义上的人物设定集
很多人觉得,人物设定集不就是网文作者、画师攒出来给甲方看的草稿本吗?跟法律沾得上什么边?不对。其实只要是你原创整理的,把虚拟角色的外貌特征、性格背景、人物关系甚至常用台词这些核心创作要素整合在一起,形成了有独创性的内容,那在法律上就是受保护的作品。哦对了,哪怕你是手写在草稿本上,没扫描没公开,一样算。它不是什么高大上的专业创作专有物,普通人自己写小说做OC画出来的设定整理,也是人物设定集,都受著作权法保护。

法律上对人物设定集的权利归属,划定了清晰的适用边界,分三种基本情况。第一种,你自己闲着没事做的,比如爱好养OC,自己整理设定集玩,那著作权完完全全是你的。第二种,你给公司干活,为了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做的,那叫职务作品,具体归属我们后面再细说。第三种,别人找你约稿,委托你做特定IP的人物设定集,这个叫委托作品,权利划分要看你们有没有提前书面约定。没有约定的话,著作权还是归创作的人,委托方只是可以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使用。

关于人物设定集的两个常见认知误区
第一个误区:我在公司做的人物设定集,著作权一定归公司。
这真的错得离谱。很多小公司招人,就拿这句话当默认规则唬人。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一般的职务作品,著作权还是归作者你自己,公司只是有权在它的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只有两种情况,著作权才归公司:一种是你们签的劳动合同里明确写了,岗位相关的创作著作权都归公司;另一种是你主要利用了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比如公司给了你现成的IP框架、大额的创作经费,并且提前约定好了著作权归公司,这个才会认定归公司所有。
第二个误区:我花钱买了人物设定集的稿子,著作权就是我的了。
很多甲方约稿,转了稿费,拿到设定集电子档就觉得自己拿下了全部权利,不对。如果你没在合同里明确写清楚「本次创作的人物设定集全部著作权归甲方所有」,那你买到的只是这个设定集的复制件,也就是你拿到手的那份稿子或者电子文件,你根本没拿到著作权,要是超出约定范围使用,人家创作者反过来还能告你侵权。
遇到人物设定集权益纠纷,三步应对

说实话,大部分做创作的都是普通人,没那么多时间金钱跟人耗,给你三个低成本的操作步骤。
第一步,先把所有证据固定好。不管你是主张权利的原创作者还是被主张侵权的一方,第一时间把创作原始底稿、沟通聊天记录、合同、交付记录全部整理好,别乱删。现在有很多免费的区块链存证平台,传上去做个存证,不花钱,效力也够。
第二步,先主动协商沟通。大部分纠纷都不是一定要闹上法庭的,你把自己的权利依据摆清楚,要么和对方谈合理的授权费,要么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能协商解决对两边都省事儿。
第三步,协商不成再走正式程序。可以先找当地的著作权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费用比打官司低很多。要是调解不成,再去法院起诉,标的额小的话可以走简易程序,诉讼成本也相对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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