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02 14:34:47 分类:法律科普
上周在律所茶水间见了陈凯。
他坐下来第一句话就是,我想告那个不要脸的抄袭狗。
陈凯做了五年老房中介,专做京城市区公房转租公房承租的生意,客户都冲他手里那份独家整理的信息来。
花了八个多月,跑了全市四十二个房管所,把每个区公房承租的准入要求、过户流程、能不能对应学区、有没有交易限制,全整理出来,做成了两千多块一份的付费咨询手册,还开了知识星球更信息,一年也能挣小几十万。
结果上个月,他发现一个十万粉的房产号,直接把他整理的内容原封不动搬过去,改成了自己的“公房承租攻略”,放在文末收九十九块的打赏码,赚的盆满钵满。
找对方理论,人家回的特别硬气:公房承租信息都是政府公开的,你能整理我就不能抄?这东西你也配说有版权?
法院认不认可,核心看这一点
很多人都搞不清这个逻辑,觉得公开信息就谁都能随便拿。
其实说穿了特别简单,你去山上捡石头,随便堆在麻袋里,肯定没人说你这是创作。
但如果你按照大小颜色纹路挑了一遍,摆成了一个活灵活现的熊猫造型,那这个造型就是你的,对吧?
著作权法管这叫独创性劳动,受法律保护。
陈凯整理的这份信息,不是把政府公告复制粘贴堆在一起就完了的。
他删掉了十年前过期的政策,标注了每个区最新的流程改动,还把不同情况能不能公房承租分了类,普通客户拿到手就能直接用,这个筛选和编排,就是他的独创性。
公房承租整理信息原创抄袭对比表
陈凯一开始也犯嘀咕,说我不就是攒了点公开信息吗?也能算我的作品?
其实真不是,你跑了几十个房管所核实信息,花了大半年的时间,这份劳动就该受保护。
踩坑最多的三个误区,全是血的教训
踩坑最多的三个误区,全是血的教训
张磊去年找我咨询,他抄了同行业的公房承租分类表,对方告他侵权,他还觉得冤。
他说:我只是公房承租了公开的政策原文,又没抄他的解读,怎么就侵权了?
这话错得离谱。政策原文确实没有著作权,但人家整理出来的顺序、筛掉过期内容的工作,就是有版权的,你直接抄走整份编排,就是侵权没跑。
李丽做本地房产自媒体,也碰到过侵权官司。
她的说法是:我都注明信息来自原公众号了,凭啥说我侵权?我又没拿去卖钱。
说实话,注明来源只是不侵犯署名权,不代表你可以随便公房承租人家的原创内容。
法律规定的可以不拿授权公房承租的情形,根本不包括这种商业用途的复制,别拿这个当挡箭牌。
王浩之前找我代理案子,他被原告诉侵权,还振振有词。
他说:我才抄了不到三分之一,一共一万字我才抄了两千,够不上侵权吧?
不对不对,只要你抄的部分,是对方最核心的独创性劳动成果,哪怕只有几百字,法院照样能认侵权。
去年我代理的一个案子,被告就是只抄了公房承租的区块分类和筛选结果,不到一千五百字,照样判了三万多的赔偿,一点没冤枉。
不过话说回来,现在互联网上这种抄信息的事太多了,著作权法制定的时候,哪想到现在会有这么多靠整理信息赚钱的知识产品。
就好比最早定公房规矩的时候,只想到规范承租人的行为,哪想到后来会有人把公房承租信息做成商品卖给普通人。
法律确实滞后,但不代表劳动者的成果就得不到保护,这个大方向从来没变过。
法官到底怎么裁,我见过最实在的判决
去年我跟进过一个同类案子,主审法官是刘军,他写的判决里有一段话我至今记得特别清楚。
他说,普通人想办公房承租,跑断腿也问不清各个区的不同要求,整理者花了几个月时间跑遍各个部门核实信息,才做出了这个能帮到普通人的产品,这种劳动如果得不到保护,以后谁还愿意花时间做这种脏活累活,最后吃亏的还是普通老百姓。
著作权侵权赔偿金额计算参考表
其实法官审理这类案子,核心思路从来都不是抠法条咬文嚼字。
就是看你是不是白嫖了别人的劳动,人家起早贪黑花了钱花了时间做出来的东西,你动动手指复制粘贴,转头就给自己赚钱,这种好事,法律不可能给你。
你要是自己做了公房承租相关的内容整理,一定要留好原始底稿。
不管是改了好几版的word文档,还是跑房管所的消费记录、和业内人士核对信息的聊天记录,留好这些,真出事了这就是你最硬的证据。
我见过好多人,原始文件删了,拿不出自己创作的证据,明明被抄了也赢不了,真的太可惜。
你要是想公房承租别人整理的内容,哪怕只是用在免费推文里,也要提前找人家要授权。
别抱着大家都抄我抄怎么了的侥幸,现在大数据比对,一秒就能查出重复,跑都跑不掉。
要是你被别人抄了,别上来就发火,先找公证机构把侵权证据固定好,再找对方谈赔偿,大部分案子都能调解拿到钱,没必要拖个一年半载。
白嫖别人劳动的人,早晚要为自己的贪心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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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抄了我整理的公房承租信息,居然说不受著作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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