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古人也怕民间借贷耍无赖
我那时候没事爱翻院藏的旧档案,清代民国的卷宗都看过,原来几百年前,民间借钱的糟心事一点不比现在少。清代的时候,规矩比现在还严,你要借钱,必须找保人,田产房屋抵押都得写进契约里,真要是赖账,保人先赔。那时候官府对高利贷卡得死,不管你借多久,利息最多翻一倍,利滚利超过本金的部分,官府直接不认,债主连告都不敢告。

民国那会更乱,打仗打得纸币一天贬三回,今天借你一百块能买一亩地,还钱的时候一百块连盒火柴都买不了。那时候法院判案就讲一个理,按借钱时候的米价折算成银元,该还多少就是多少,不能让一方占太大便宜。你看,不管古代近代,规矩都是从无数糊涂账里磨出来的,核心没变:欠债还钱,但不能逼人太甚。
现在的规矩,全是前人撞南墙撞出来的
放到现在,规矩其实换汤不换药,只是坑换了马甲而已。说实话,现在的法律比过去贴心多了,什么坑都给你堵得差不多了,就怕你自己不往心里去。比如最常见的砍头息,借你十万先扣一万当利息,过去好多人吃这个亏,现在明明白白,本金就按你实际拿到的九万算,多出来的利息不用给。还有高利息,说人话就是,现在一年利息超过14.6%的部分,法律不保护,你可以不给,就算给了也要不回来。

很多人问我,夫妻一方借的钱,另一方要不要还?放在二十年前,差不多都是共同还,现在可不兴这个了。只有钱用来夫妻俩共同生活、共同开店买房了,才要一起还,你丈夫借几十万去赌,凭啥让老婆替他还?对吧?还有那个转账的事儿,现在移动支付方便,好多人随手就转了,也不留个痕,真闹起来,你说这是借款还是赠与?说不清楚的多了去了。
我攒了十几年的避坑土办法,免费给你

我干了十几年民事,见的民间借贷没有一千也有八百,总结出来几个土办法,都是拿血泪换的,你记好就行。
1. 借条一定要写清谁是出借人谁是借款人
别只写“今欠XX元”,身份证号码写上,签名按手印,错一个字都可能埋坑。
2. 千万别给现金,一定要走转账
不管微信支付宝还是银行卡,转账的时候备注“借款”,比啥都管用。
3. 利息别只口头约定,白纸黑字写进借条
没写利息的,到法院要不回逾期之外的利息。
4. 要钱别抹不开面子,三年之内一定要催,留好凭证
超过时效不催,法律想帮你都帮不了。
不过话说回来,什么规矩都防不住贪心。好多人盯着人家那点三分五分的高利息,把半辈子积蓄都借出去,最后本金都没了。你想想,真要是靠谱的生意,人家为啥不去银行借低利息的,非得给你开这么高的好处?还不是银行嫌他风险大,不敢借给他对吧?
我现在不干法官做自媒体,就想把这些掏心窝子的话告诉你们。当初蹲在法院门口抽烟的张老头,那背影我记了快二十年。太多的坑,其实都是一开始抹不开情面,或者贪那点小便宜挖的,说白了,都是自找的。别走他那路,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