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类情景的判决差异
同样是租赁场景下的起诉,结果天差地别。 一个是2022年的案子,某餐饮租户租了商场一楼的铺位,签了五年合同,刚开业半年,遇到全域静态管理,商场闭店四个月,后续开放堂食也要求客流减半,原定的营收目标根本不可能完成,每个月亏十几万还要交固定房租,租户起诉要求变更合同减免房租。法院支持了。 另一个是同一年的案子,某奶茶经营者租了社区商铺,自己选址签了三年合同,开业后因为周边同类店太多,客流不够亏了钱,起诉要求解除合同,拿情势变更当依据,法院直接驳回了起诉。 差异在哪?核心的区分标准很清晰,是否属于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前者的全域管控是缔约时谁也想不到的,属于完全超出预期的变化;后者商圈竞争本来就是经营中要承担的商业风险,你自己选的位置,赚亏都得自己担,不能找法律当兜底。 说实话,很多人把自己选错路的锅甩给情势,法官可不认这个账。
实证数据里的裁判倾向

不同阶段的具体风控动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