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楼下开水果店的张哥找到我,愁得头发都白了。说前年缺进货资金,把自己住了十年的老房子抵押给发小,借了80万周转。去年行情不好,亏得底掉,到期连本金都拿不出来。结果发小直接找上门,放话半个月不搬就换锁收房,说当初抵押合同都签了,还不上钱房子就是他的。
张哥问我,是不是只能乖乖搬出去睡大街?其实不少人都遇到过类似的事,抵押了房车换钱,还不上就被对方直接要东西,可大多数人不知道,抵押权实现必须走法定程序,债主根本没权利直接收走你的房子。
什么是抵押权实现法定程序?说透了就是规矩
说白话,就是你把自己名下值钱的不动产、动产抵押给债主,当你到期还不上钱的时候,债主不能直接把抵押物拿走自己用或者卖掉,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一步步来处置抵押物换钱还债。这套必须遵守的流程,就是抵押权实现法定程序。
法律从根上就定了调子:不许“还不上钱抵押物直接归债主”这种耍赖的约定。哪怕你当初签字画押了,这种约定也不作数。为啥?防止趁人之危,毕竟你借债的时候本来就难,对方拿这个压你低价拿你房子,法律不允许。
它的适用边界也很清楚,只要是合法有效的抵押权,不管你是抵押给银行办贷款,还是抵押给个人借私房钱,只要办了合法的抵押登记,要处置抵押物的时候,都得走这套程序。没有例外。

两个常见误区,好多人都踩过坑
第一个误区,也是最常见的:“我签了字同意还不上归对方,肯定认账”。错的离谱。这就是法律上说的流押条款,从根上就是无效的,你签了也白签。法律不允许债主不经过程序直接拿走抵押物,不管你愿不愿意当初怎么说的,都不行。
第二个误区:“我每个月都还一点,债主就不能卖我房子”。也不对。只要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到了,你没还清全款,不管你还了八成还是九成,债主都有权启动抵押权实现程序。当然,你在程序启动之后,只要把全款还清,就能保住房子,这个权利法律还是给你的。
说实话,我接过不下十个类似的咨询,都是被对方一句“你签了字的”就吓住了,要么稀里糊涂搬了家,要么白白吃了大亏,其实只要懂点程序,就能保住自己该得的利益。

真遇上事了,三步就能应对

第一步,先试着协商。法律本来就允许双方协商处置抵押物,你可以跟对方谈分期还债,或者协商一个双方都接受的价格,把抵押物折价给对方,只要不约定直接归对方抵债不还钱那种,都是合法的,协商成了比打官司省太多时间和钱。
第二步,协商不成被起诉了,一定要积极应诉,不要躲。很多人觉得自己理亏,干脆不出庭,其实你不出庭法院照样会判,反而失去了辩解的机会。你可以对抵押权的效力、利息计算方式这些提出异议,很多时候债主算的利息违约金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上限,法院会主动调整,能少还不少钱。
第三步,要是确定要处置抵押物了,你可以自己先找买家出售。法院拍卖通常价格会比市场价低一些,还会收一笔拍卖费用,你自己找到合适的买家,卖掉之后把钱还给债主,剩下的钱还是你的,能减少不少损失。
不过话说回来,抵押借钱本来就是有风险的,签字之前一定要看清楚,想明白,别脑子一热就签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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