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法定继承权丧失,为啥和普通人息息相关
说实话,很多人一辈子都碰不到遗产纠纷,但真碰到了,这个规则就是定盘星。说白话,法定继承权丧失,就是本来按照法律规定,你是第一顺序或者第二顺序继承人,本来有权分遗产,结果因为你干了法律明文禁止的坏事,直接被剥夺了继承资格,一分钱都拿不到。 别觉得这个事只发生在豪门争产里。普通老百姓家里,一套房几十万存款,够一家人争到头破血流了。我见过亲兄弟姐妹为了分父母的房子,拿出对方虐待老人的证据,直接把对方的继承权拿掉的。真不是电视剧剧情。
法定继承权丧失的具体情形和适用边界
很多人以为,只要不孝顺就丧失继承权,不对,法律规定的很清楚,只有五种情况,才会触发丧失继承权,我们一条一条掰碎了说: 第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不管你是成功了还是没成功,只要是故意的,直接丧失继承权,没有任何商量余地。说白了,为了早点拿到遗产,连爹妈都敢杀,这种人怎么可能还拿得到钱。 第二,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这里要划重点,必须是为了争遗产杀人,如果你们是别的恩怨,比如小时候积怨杀了对方,不是为了抢遗产,那不会影响你的继承权。别搞错适用边界。 第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什么叫遗弃?就是老人失去劳动能力,没生活来源,你作为继承人有抚养能力,却不管不顾,把老人扔外面不管死活,这就是遗弃,只要沾遗弃,直接丧失。虐待的话,要求情节严重,就是长期打骂冻饿,折磨老人身体精神,偶尔一次两次吵架赌气不算。 第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比如你偷偷把老人遗嘱改了,把大部分遗产都改成自己的,或者把老人留的对别人有利的遗嘱藏起来销毁,要是这种行为导致别的需要遗产养的继承人没了生活来源,那就算情节严重,直接丧失继承权。 第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说白了就是逼着老人按你的想法写遗嘱,不让老人改对你不利的遗嘱,干了这个事,情节严重就没资格。 不过话说回来,法律也不是一棒子打死所有人,民法典还留了宽恕制度,这个后面说。
两个常见认知误区,很多人都搞错

遇到这类纠纷,你可以按这三步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