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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关系解除法律程序:你必须知道的实操常识

上个月在社区公益咨询点,坐了一下午,最后来的那个老太太,我到现在都记得。攥着皱巴巴的收养证,手都在抖,说养了三十五年的儿子,结婚搬出去之后,就没回过几次家,上个月还带人来砸了她家的阳台,就为了逼她把房子过户出去。老人说,我就想和他断干净,一刀两断,行不行?

很多人觉得收养、解除收养都是很远的事,其实真不是,咱们身边藏着不少这样的事,过不下去了想了断,就得走正规流程,不然留下一堆烂摊子,最后哭都没地方哭。

到底什么是收养关系解除法律程序

很多人第一反应都是:我和养子过不下去了,我不给他开门,不承认他是我儿子,不就行了?哪这么简单。

收养本身是在民政局办了登记的,法律上已经认可了你和孩子是正式的亲子关系,权利义务和亲生父母子女几乎没差。想断掉这层关系,就得走法律规定的流程,把这层关系从法律上彻底消掉,这就是收养关系解除法律程序。走完这套流程,你不用再对他负抚养义务,他也不用再对你负赡养义务,财产该分的分清楚,之后两不相欠。

说实话,法律留这个程序,就是给当初情投意合最后过不下去的双方,留一个体面的退路。

中国民法典收养章节条文实拍
中国民法典收养章节条文实拍

两个常见误区,很多人都踩过坑

第一个误区:只要我单方面想解除,就能解除。

真不是。法律有明确的适用边界,你不能说养孩子养到一半,嫌麻烦,说不要就不要了。比如,要是养子女还没成年,你想解除,必须得送养人同意,除非你真的养不起了——比如夫妻两个都重病失能,连自己都养不活了,那才有可能解除。要是孩子已经成年了,那倒是宽松点,只要双方关系恶化,没法在一起共同生活了,不管哪一方提,都能要求解除。

第二个误区:口头说断了就算数,不用走程序。

这坑太大了。我去年碰过一个案子,老头当初和养子闹崩,赶出去的时候说,我就当没你这个儿子,你也别来找我。结果老头去年车祸走了,养子回来分遗产,说我们没办解除手续,法律上我还是儿子,有继承权。最后法院真的分了一部分走,你说冤不冤?

没走法定程序,哪怕你十几年不来往,法律上这层关系还是存在,该有的权利义务一点都少不了。

民政局收养关系解除登记流程表
民政局收养关系解除登记流程表

真要解除,按这三步走就清楚了

真要解除,按这三步走就清楚了
真要解除,按这三步走就清楚了

第一步,先把核心材料理清楚。不管你是协商还是打官司,最核心的材料就是当初办的收养登记证,如果丢了,就去当初办登记的民政局查档案开证明,这个很容易办。然后把你要解除的原因相关材料整理好,比如对方不赡养,就留好居委会的调解记录、你看病的票据、对方不管你的聊天记录,这些都放好,别到用的时候翻箱倒柜找不到。

第二步,能协商就先办登记解除。如果双方都同意解除,没有财产或者其他争议,直接带上身份证、收养证,一起去当初办收养登记的民政局办解除登记就行,手续费很低,半天就能办完,成本最低,也最省事。

第三步,协商不拢就去法院起诉。要是一方死活不同意,或者对财产、补偿这些问题谈不拢,那就直接去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要是你经济条件不好,可以去当地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不用自己掏律师费。不过话说回来,能坐到一块谈成的,真没必要打官司,耗时间耗精力,最后双方都难看。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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