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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音乐选择的风险边界——以网络交易为切入视角

上周接了个咨询,做女装直播的小姑娘,账号刚做了3万粉,因为背景音乐用了一首刚火的古风歌,收到了某唱片公司的律师函,开口要三万。她整个人都傻了。说自己又没拿歌当卖点,就是垫个背景音,怎么就要赔这么多?

很多人对放歌的权利边界,从一开始就理解错了

说真的,90%的经营者对放歌这事的认知,从根上就错了。 《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明确规定,广播权涵盖通过扩音器、网络直播等方式,向不特定公众传播作品的行为,保护的是著作权人、录音制作者从作品商业性使用中获取报酬的权利。这里的权利义务从来不是对等的——你在网上买了数字专辑,付的是个人欣赏的费用,不代表你可以把这个专辑里的歌拿到店里、直播间里给不特定的顾客听。很多人搞混了“个人所有的载体使用权”和“面向公众的公开传播权”,这俩根本不是一回事。
女装直播间播放背景音乐场景实拍
女装直播间播放背景音乐场景实拍

同是选歌,不同选择的责任差出十万八千里

别觉得只要放了没付费的歌就一定会被告,不同的选歌路径,责任边界差得远。 头一种对比很直白:合规的选法是直接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商用曲库挑歌,每年几百到上千元的许可费,覆盖线下门店、直播间、短视频账号等绝大多数经营性使用场景,完全踩在法律的安全线里;高风险的选法是直接把自己手机里的私人歌单导到店铺音响、直播间推流软件里,不管这个歌的授权范围是什么,这种情况基本上一告一个准。 还有种很多人没意识到的对比:两种选法看起来都没碰付费墙,但责任天差地别。低风险的选法是挑公版的古典音乐,比如巴赫的《G弦上的咏叹调》,找已经过了录音制品邻接权保护期的版本,这种就算被找上门,也拿你没办法;高风险的选法是虽然选的是公版的古典曲目,但是用的是某知名唱片公司2010年之后录制的高清版本,这个版本的录音制作者权还在保护期里,你没拿许可就用,照样要赔钱。 判断背景音乐选择是否合规的唯一核心变量,是你选的这首歌,是否在你当前的经营性使用场景下,获得了词曲著作权人、录音制作者的完整商用许可。
中国音集协商用曲库查询界面截图
中国音集协商用曲库查询界面截图
翻下近三年的公开判决,据中国裁判文书网2020-2022年的案件统计,全国涉经营性场所背景音乐侵权的纠纷共1192件,其中91%的被告在庭审中都表示“不知道放歌还要经过许可”。有个开社区超市的老板,因为在店里放了一首流行歌,被起诉后赔了1000块,他说自己平时交了有线电视费,难道放歌还要额外交钱?真不是抬杠,有线电视费是给广电部门的,跟著作权人的收益半毛钱关系都没有。2023年有个案子更有意思,一个做知识付费的博主,选了一段电影里的纯音乐当片头,就用了12秒,最后赔了8000块,他觉得自己粉丝才几千,怎么就值这么多钱?法院算的是对方的维权成本,不是你靠这段歌赚了多少钱。

真碰到侵权主张,别慌着掏钱

真碰到侵权主张,别慌着掏钱
真碰到侵权主张,别慌着掏钱
选背景音乐这事,真不是挑个抓耳的旋律就完事了。 正式上线经营内容前3个工作日,登录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官方商用许可平台,匹配你对应的经营场景(比如线下门店、直播间、短视频账号)买好对应套餐,把缴费凭证、曲库的访问权限截图存在电脑里专门的合规文件夹里,别存在微信聊天记录里,哪天记录清了都找不回来。 日常更新内容、换店内音响歌单的时候,所有要用到的歌,逐首去已购的曲库里查有没有收录,查不到的直接换,别想着“我就用几秒没人发现”。每次发完内容、换完歌单,把使用的歌曲名、使用时间记在台账里,顺便录个10秒的后台操作屏,存好。 要是真收到了律师函或者法院的传票,别直接把对方拉黑,也别对方说要赔多少就立马转钱。收到文书后3个工作日内,把之前存的所有许可凭证、使用台账找出来,逐首核对对方主张的歌曲是不是你真的用过,有没有在你的许可覆盖范围内,把核对的结果整理成书面说明,附在应诉材料里。很多时候对方自己都没搞清楚权利范围,你要是不核对,稀里糊涂赔了钱,回头才发现那首歌根本不是你用的。 说真的,费尽心思想找个有氛围感的BGM,结果踩了著作权的坑,最后赚的钱不够赔的,犯不上。 本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委托关系,不构成对裁判结果的任何形式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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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背景音乐选择的风险边界——以网络交易为切入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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