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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值班室见过的居住权设立:那些没落到纸面上的承诺

昨天值完晚班走回出租屋,风刮得脸疼,脑子里全是上周三那个阿姨的样子。

刚把保温杯里的胖大海泡开,调解室的门被轻轻推开。

是个穿洗得发白的藏青外套的阿姨,手里攥着皱巴巴的房产证复印件,坐下来第一句话就掉眼泪。

南京社区法律援助值班桌堆着的调解笔录和老人攥皱的房产证复印件
南京社区法律援助值班桌堆着的调解笔录和老人攥皱的房产证复印件

她和老伴是再婚,过了十二年,老伴去年走的,走之前拉着她的手说,房子虽然是和前妻子女共有的,但是肯定让她住到百年。阿姨当时觉得,都是一家人,说这话就够了,没想着要去办什么手续。

结果没过三个月,前老伴的儿子找上门,说要把这套房卖了换河西的学区房,让她三个月内搬出去。

儿子也坐在旁边,腰杆挺得笔直,说”我没说不养我阿姨,但是我现在首付都交了,总不能违约吧?我爸口头说的话,又没写进合同,我能有什么办法?”

调解室安静了快十分钟。

阿姨抽抽搭搭地说,我不是要抢他的房子,我就想有个地方住就行。

那天我翻了半宿的笔记

我那天值班结束没直接走,翻了之前整理的普法笔记,又给南京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相熟朋友打了个电话。

说实话,这种事我不是第一次见。

之前有个老爷子,给照顾了自己十年的保姆设居住权,也是光写了遗嘱,没去登记,老爷子走了之后子女把保姆赶出去,闹了大半年。

还有个小伙子,去年在桥北买了套二手房,价格比市场价低二十万,拿到房本才发现,房子里设了个二十年的居住权,是原房主给年迈的母亲设的,他就算拿到房本,也没法把老人赶出去,房子砸手里了。

南京不动产登记中心居住权设立登记窗口取号排队实拍
南京不动产登记中心居住权设立登记窗口取号排队实拍

法律上怎么算这回事

法律上怎么算这回事
法律上怎么算这回事

很多人对居住权的误解,就停留在”我写了字就算数”的层面。

真不是。

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这是民法典写得明明白白的规定。

不管是你和房主签了居住权协议,还是房主在遗嘱里给你留了居住权,只要没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正式的居住权登记,这个权利就不算数。

你拿个手写的纸条,或者口头的承诺,去法院起诉,很难得到支持。

当然也有例外,就是南京本地的一个判例,老人在遗嘱里明确给再婚配偶设居住权,而且配偶已经在房子里住了十几年,法院最后支持了居住权,但是这种案例太少了,而且要花好几个月的时间打官司,耗不起。

实践中,居住权的设立要注意这几件事:

得有书面的东西。不管是协议还是遗嘱,要写清楚谁有居住权、住多久、能不能转租、要不要给租金。

一定要去登记。别嫌麻烦,跑一趟不动产登记中心,填几张表,把材料交上去,就能拿到居住权的证明,这才是实打实的保障。

还有,买二手房时,查档必须单独确认居住权登记信息。别光看有没有抵押、有没有查封,居住权这东西,不特意查很容易漏。

如果换成你站在那扇门里

如果换成你站在那扇门里
如果换成你站在那扇门里

上周那个阿姨,最后还是没和那家人谈拢。

她后来又来咨询过一次,说打算起诉,但是也知道胜算不大,毕竟没登记。

我看着她扶着楼梯扶手慢慢走下去的背影,总觉得心里堵得慌。

我们总觉得,一家人之间,讲感情就够了,讲规则太生分。

可真等感情碎了的时候,规则才是唯一能护住你的东西。

要是你现在正打算给身边的人设居住权——不管是给年迈的父母,还是给照顾你多年的保姆,或是给和你相伴多年的再婚配偶——别光靠嘴说。

找个时间,带上房本,带上双方的身份证,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把手续办了。

花一下午的时间,换后半辈子的安稳,怎么算都值。

要是你现在正打算买二手房,多花十块钱打个查档单,多问一句有没有设居住权,别等付了几百万的首付,才发现房子里还有个住二三十年的人,那时候哭都来不及。

哦对了,还有个小事要提醒。

居住权一般是不能转让、不能继承的,也就是说,你有这个房子的居住权,但是你不能把它转给你的孩子,也不能让你的孩子接着住,除非当初登记的时候有特别约定。

别到时候想当然,又踩了坑。

本文为普法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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