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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势变更合同变更解除——守法预期与法律风险的边界在哪?

说实话,很多当事人找我咨询的时候,张口就要用情势变更解除合同,把这个规则当成了自己违约的万能挡箭牌。

法律层面的精准界定

情势变更规则归属于民商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条文核心表述为: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这个规则保护的法益,是合同双方的信赖利益,维护的是民法最核心的公平原则,不会让一方因为完全不可控的外部变化,承担原本不该承担的极端损失。 不过话说回来,权利义务的不对等一直存在。主张变更解除的一方,天然承担了更重的举证责任,不是你说变就能变的。
民法典情势变更条款裁判文书摘录图
民法典情势变更条款裁判文书摘录图

两种情景的判决差异

我手里有两个脱敏后的同区域同类型案例,都是商铺租赁,判决结果完全不同。 第一个案例,承租人租下商铺开社区超市,签约时房东和承租人均不知道政府要修主干道全封闭,工期原定半年,结果因为管线调整整整延了一年,这一年基本没有客流,付完房租连进货钱都剩不下。承租人起诉要求降低一半租金。法院最终支持了变更。 第二个案例,同样是租商铺做餐饮,承租人在签约前已经看到政府发布的修路公示,房东也因此给了三个月免租期,结果修路结束后客流恢复慢,承租人主张情势变更要求解除合同。法院直接驳回了诉请。 你看,区别在哪?是否超出商业风险的合理预判范围,就是这唯一的关键区分变量。第一个案子里,修路延期完全超出了普通人缔约时能想到的范围,第二个案子,修路的影响早就摆在明面上,本来就是你该承担的商业风险。 差一点,结果天差地别。
2022-2024情势变更案件裁判结果占比饼图
2022-2024情势变更案件裁判结果占比饼图

近年裁判的实证观察

根据最高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发布的2022—2024年度情势变更案件数据分析,全国抽样的1200件生效案件中,仅31%的诉请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剩余近七成被驳回,其中超过八成的驳回理由,都是法院认为案涉变化属于当事人应当预见的商业风险范畴。 很多人觉得,只要外部环境变了,我就可以解除合同。哪有这么简单?合同本来就是要绑定双方对未来的预判,你签字了,就要承担大概率的波动风险,只有极端的、完全想不到的变化,才会触动这个规则。

缔约前的风控动作

缔约前的风控动作
缔约前的风控动作
签约前,要求对方共同梳理已知的、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外部重大变化,整理成书面清单后作为合同附件,双方签字盖章后,你留存一份纸质原件,扫描件上传至个人云盘永久备份。

履行中的变更留痕

发生超出缔约预判的重大变化后,3个工作日内向对方发送书面协商函,明确列出你希望变更的具体内容和履行期限,保留函件底单和快递签收记录,不要仅凭微信或口头沟通。

协商不成后的止损操作

如果和对方协商满30天仍没有达成一致,立即向管辖机构提交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申请,同时继续履行原合同中你能履行的合理部分,不要直接停止履行,每一笔履行的转账、交付记录全部整理归档,不要随意丢弃。 本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委托关系,不构成对裁判结果的任何形式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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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情势变更合同变更解除——守法预期与法律风险的边界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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