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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课程视频版权纠纷——基于近年裁判文书的实证观察

在线课程视频的法律边界怎么定

在线课程视频的法律边界怎么定
在线课程视频的法律边界怎么定

说白了,绝大多数涉在线课程视频的纠纷,都落在《著作权法》的规制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二项明确规定,著作权人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这个权利保护的法益,是权利人卖课赚钱的合法收益。不对等在哪?权利人打一场官司,公证费律师费加起来大几千起步,侵权的往往只赚了几百几千块,甚至只是拉了个群凑了个份子钱,最后赔的钱是赚的好几倍。

同是分享,结果天差地别

自己花钱买了课,存在自己硬盘里慢慢看,哪怕存十年都没问题。这是合法的合理使用。转头把课打包传到百度云,拉个群收十块钱一人给链接,这就是赤裸裸的侵权。

还有两种情况,都不算明显违法,但责任完全不一样。高校老师上公开课,截取十分钟的在线课程视频当案例讲解,注明了来源也不收费,就算权利人起诉,法院大多认定合理使用,顶多要求删除,几乎不判赔。反过来,做公考培训的小机构,把名师的整门在线课程视频剪了贴自己logo,放在自己的付费专区卖,这就是高风险行为,判赔几十万的都不在少数。

唯一的关键区分变量就是:是否超出私人学习合理使用范围。只要你把作品放到了公众能随便拿到的地方,不管收不收费,都已经越界了。

中国裁判文书网在线课程版权案件搜索结果页
中国裁判文书网在线课程版权案件搜索结果页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数据显示,2020年1月至2024年6月,全国各级法院审结的涉在线课程视频著作权侵权案件共12741件。其中超过九成的被告都是个人博主、小群主,不是什么大机构。2022年广州某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里,一个备考法考的应届生,建了个五十人的拼单群,凑钱买了原价三千多的在线课程,一共收了一千八百多块的份子钱,最后被判赔偿权利人一万八千元。

说实话,换谁都觉得冤,不就是大家凑钱学个习?但法律就是法律,你把本来只有你能看的东西,给了几十个人,还收了钱,这就是侵犯了人家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踩坑之前先做三件事

买课付款前,下拉到购买页末尾找到用户协议,用手机自带的长截图功能保存完整协议页面到本地相册,别偷懒不看。很多人买课从来不会往下拉,根本不知道协议里写了“仅限个人使用,不得转发传播”,真出事了说自己不知道,没用。

和他人交流课程内容时,只发送自己手写或整理的电子笔记,不转发任何原视频文件、原视频下载链接到公开或半公开社群。哪怕是关系再好的朋友问你要,你让他自己去买试看片段,别做这个烂好人。

收到侵权投诉或法院传票后,立即删除所有存储设备中的侵权视频,将收到的所有文书纸质化打印出来,就近到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登记咨询。别拖着不管,也别乱删聊天记录,消极应诉只会赔更多。

微信社群在线课程视频拼单售卖聊天记录
微信社群在线课程视频拼单售卖聊天记录

核心结论:在线课程视频不是可以随意分享的公共资源,哪怕小额拼单转卖也可能触碰著作权侵权红线。

本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委托关系,不构成对裁判结果的任何形式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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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在线课程视频版权纠纷——基于近年裁判文书的实证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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