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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整理的私人史料汇编,可能踩了看不见的版权红线

前阵子在南京的书友聚会上碰到个老爷子,憋了一肚子委屈。退休快十年,天天泡档案馆抄旧报纸,整理了一本地方民国餐饮行业的史料汇编,自己掏了点钱印了几百册,想着卖给同好收回成本,结果没多久就收了法院传票。原办报人的后代把他告了,要他赔钱停止销售。老爷子说,我都是几十年前的旧东西,做好事整理出来给年轻人看,怎么就成侵权了?

史料汇编的版权,到底算谁的?

很多人都有这个误区,觉得史料都是公共领域的东西,我把散的东西凑一块儿,哪来的版权问题? 不对。我国著作权法从一开始就认可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只要你在素材选择、编排顺序上花了心思,有自己独特的判断,那整本书就是你创造出来的汇编作品,你自己享有著作权,别人随便抄你的,你也能告他。 但前提是,你用的这些原材料,你得有使用权对吧?
民间个人整理近代南京地方史料汇编手写原稿
民间个人整理近代南京地方史料汇编手写原稿
要是原材料本身还在著作权保护期里,你没经过权利人同意就整段编入自己的书用来卖,那就是实打实的侵权。别说什么“我只是整理”,法律不认这个。 著作权保护期是作者终生加去世后五十年,法人作品是发表后五十年。很多人不知道,民国时期不少出版物的著作权,现在还在保护期里——哪怕报纸本身停了,权利也会由后代继承,没进公共领域。老爷子这个案子,就是撞在这个点上,他整本书里一半内容都是从一份还在保护期的报纸文摘里抄的,没拿授权,可不就输了。

做史料汇编,哪些情况是安全的?

说实话,也不是所有私人整理的史料汇编都不能碰,得看你怎么用。 首先,如果所有用的素材都已经过了著作权保护期,那随便你整理,整理完了版权还是你的,安心卖都没问题。 其次,如果就是学术研究用,只在小范围交流,不对外收钱销售,那就算用了一点还在保护期的内容,也符合合理使用的规定,实践中几乎不会有纠纷。
高校图书馆馆藏公开出版中国近现代史史料汇编书籍
高校图书馆馆藏公开出版中国近现代史史料汇编书籍
我见过不少高校老师和民间爱好者,整理小众史料,自己印个百八十本免费给圈内人看,这么多年也没出过事。 不过话说回来,只要你沾了营利,哪怕你说我只收成本价,不赚一分钱,法律上也认定是营利行为,不享受合理使用的保护。别存侥幸。

普通人做史料汇编,避坑其实很简单

普通人做史料汇编,避坑其实很简单
普通人做史料汇编,避坑其实很简单
给你几个实打实的步骤,照着做就不会出事。 先挨个捋清楚你用的每一份材料的著作权状态,原作者去世超过五十年了吗?法人作品发表超过五十年了吗?如果都是,那放心用。如果不是,去找权利人要授权,或者找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交一点使用费,真没你想的那么麻烦,花的钱也比最后赔几万块少多了。别觉得对方找不到你就没事,现在印刷渠道都是可查的,真要找你一找一个准。 如果你就是给自己家整理家谱、家史这类私人史料汇编,只印个十来本给亲戚留纪念,完全不对外传播销售,那你随便弄,没人会找你麻烦,这点不用担心。 如果你是整理进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出版社编辑会帮你审版权,配合编辑做就行,别自己偷偷塞没授权的内容。 其实现在民间做地方史、家族史整理的人越来越多,大家都是出于热爱,想把快没了的东西留下来,这份心特别难得。别因为不懂法最后落得赔钱坏心情,真的不值得。热爱是好事,多留个心眼就能安安稳稳把事做成。 本文为普法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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