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22 05:47:54 分类:法律科普
前几年我还在法院坐班的时候,有个满头白发的酱园老板堵在办公室门口,递过来一张二十万的罚单,手都在抖。
他说找了个大学生写品牌故事,为了蹭热度加了一句“清代道光年间御膳房供酱”,本来就是吹吹牛涨点粉,谁想到被同行举报,市监局直接定了虚假宣传。
真亏。
早年间吹牛扯谎,官府怎么算?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讲品牌不能瞎编的规矩,几百年前就有。
清代那会儿,你开个店敢说自己的东西是御赐的、皇家专供的,那叫“诈冒皇封”,抓住了先打五十大板,再枷号一个月示众,比现在罚钱还疼。
到了民国,工商界管得更细,那时候就有了专门管牌子的规矩,你说自己是百年老店,就得拿出前清或者更早的开店凭证,拿不出来,不仅不让你注册牌子,还得罚你停业。
说实话,那时候的商人都懂,招牌是吃饭的家伙,瞎编出身就是砸自己的饭碗,哪像现在,好多人觉得故事编得越邪乎卖得越好。
民国商标公报假冒品牌查处通报页
现在写品牌故事,哪句话不能乱说?
不过话说回来,现在也不是不让你写故事。
你写创始人早年骑三十公里自行车去拉货,写工厂师傅为了调配方三天三夜没合眼,怎么煽情都没问题。法律不管你情怀,管的是核心事实掺假。
什么叫核心事实?你说自己是非遗传承,那你就得有非遗认证的牌子;你说自己卖的是进口原料,那就得有报关单;你说自己创立于1920年,那你就得拿得出当年的开店记录,不能拿着1990年的营业执照说自己是百年老字号。
去年我帮朋友处理过一个案子,做护肤品牌的,写品牌故事的时候说“创始人是国际皮肤医学会会员”,查了一圈根本没这回事,最后消费者集体索赔,赔了小两百万,品牌直接做没了。
对吧?你骗谁不好,骗掏钱买你东西的人,人家凭什么惯着你?
市监局虚假品牌故事行政处罚公示页
现在的规则其实比早年间更通透,核心就一句话:你写在品牌故事里给消费者看的每一句话,都得能拿出证据证明是真的。掺一点假,全锅都得你自己背。
老法官压箱底的避坑土办法
老法官压箱底的避坑土办法
干了十几年民事,见多了这种明明能避免的破事,给你们整几个能直接用的,都是干货:
1. 写进去的所有硬信息,先找凭证再落笔。说创始人是某某传人,拿不出族谱实物就改个说法,既不瞎编,也有情怀。
2. 别踩着别人抬自己。“比同行业纯三倍”“秒杀一线大牌”这种话,别往品牌故事里塞,人家告你不正当竞争,一告一个准。
3. 艺术加工可以,别改出身改资质。创始人摆过地摊,可以写“早年在巷口摆摊攒本钱”,别改成“早年开连锁分店”,性质完全不一样。
4. 外包写品牌故事,合同一定要加真实性条款。要求写手对内容真实性负责,出事了写手扛主要责任,别啥都自己兜着。
好多人说品牌故事就是造梦,这话没错。但造梦不能拿假话当地基,风一吹就塌,砸到的还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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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品牌故事撰写别瞎编:老法官掏出来压箱底的避坑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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