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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条卖了百万的广告文案,差点让老板赔了二十万

张磊上周冲进我办公室,牛仔裤上还沾着半干的奶茶渍。他把法院传票“啪”甩我桌上,脸都绿了。

原告叫林达,开了个小文案工作室,告张磊给电商客户广告文案的时候,直接抄了他给上一个客户写的奶茶详情广告文案,改了三个词就敢用。林达要二十万赔偿,一分不让。

张磊挠头挠得发际线都高了:不就是几十个字的卖货顺口溜?也能告到法院去?

法院认不认广告文案是作品?看这一条

很多人都觉得,只有出版的小说、挂在画廊的画才算作品,哪轮得到短短几行卖货的广告文案?

林达这个案子里,林达写那篇文案的时候,蹲奶茶店三天,试了七款新品,把每一口脆啵啵的咬感,茶底泡出来的清香气,都揉进了措辞里,不是网上随便找的“手工鲜作好喝不胖”这种通用套话。

著作权法管这叫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只要是你自己花了心思攒出来的表达,不管长短,都受保护。

说白了,你蹲路边随手写一句“今天的风都裹着糖炒栗子香”,那也是你的作品。换了是你,你愿意让人拿走去赚钱,分文不给你?

广告文案著作权侵权纠纷庭审记录照片
广告文案著作权侵权纠纷庭审记录照片

大多数人踩坑的三个误区

做小红书种草的阿美上个月找我咨询,说她被告了才反应过来,自己一直觉得短句子不算作品。

她抄了别人一句slogan“吃一口就像躺在云里”,一共才九个字,被告了还委屈:九个字也能叫作品?

核心从来不是字数,是有没有你的独创表达。这句话不是行业通用话术,是人家自己想出来的,那就能认。

开淘宝C店的阿凯说过,我改了五个字呢,怎么还算抄?

他抄林达那篇文案,把核心句“咬一口脆啵啵像咬开了春天的冰”改成“咬开了初夏的冰”,只改了一个词,核心的独创表达全拿走了,那不叫改,叫换个皮抄。

做代运营的阿明更冤,客户给我的广告文案,我拿去用,怎么我也被告?

你帮客户广告文案,你就有审核的义务。拿来源不清的东西商用,出了事你照样要担连带责任。别把锅全甩给客户,跑不掉的。

电商详情页广告文案侵权对比图
电商详情页广告文案侵权对比图

法官判案的时候,到底在怎么裁量?

法官判案的时候,到底在怎么裁量?
法官判案的时候,到底在怎么裁量?

去年我代理过一个几乎一模一样的案子,法官的判决写得特别通透,我到现在都记得那段话。

判决里说:“商业广告文案虽以营利为目的,但其构建消费场景、打磨遣词造句的过程,本身就是智力创造的过程。只要脱离了通用模板,融入了作者个人对产品的独特感知,就应当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说白了,法官不认“反正字数少”“反正卖货用”这种借口,只看你是不是偷了别人花心思做出来的东西。

说实话,现在做电商做新媒体,谁都缺广告文案,但偷来的东西,卖得越多,亏得越狠。

不过话说回来,也不是所有广告文案都能受保护。全是套话的那种,比如“国家级优质产品”“厂家直销亏本甩卖”,这种大家都在用的通用语,当然没人能拿得走著作权。

给你们三个直接能用的避坑办法,都是我经手几十个案子攒出来的干货。

做品牌策划的陈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自己写,哪怕参考了别人的思路,也要把核心表达全换一遍,别只改几个词凑数。真懒不了这一步。

找自由创作者给你广告文案,一定要签书面协议,把著作权归你这四个字写清楚,别口头约定。做餐饮的阿芳去年吃了这个亏,开业文案火了,作者转头来要分红,最后赔了八万才了事。

拿不准是不是侵权的,花几百块找懂行的人把一眼,这点咨询费,总比被告了赔几十万强太多。

别拿偷来的笔,写自己赚的钱。

本文根据真实代理经验改编,人物为化名,法律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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