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晚上窝在沙发吃外卖,刷到刚更的热门恋综,顺手转了博主剪的嘉宾cut到朋友圈,第二天起来发现视频被删了,还收到平台的侵权提醒。
不少人碰到这种事都会懵:不就是看个网综,转个视频,怎么还扯侵权了?其实啊,网络综艺节目早就不是娱乐圈大佬玩的东西了,我们天天刷,不管你是普通观众、二创博主还是去报名的素人嘉宾,随时都可能碰到法律问题。
法律上怎么定义网络综艺节目?
说直白点,就是有资质的机构策划制作完成,以互联网为主要首发和播出渠道,面向普通公众传播的综艺类节目,不管你是竞技、恋爱、访谈还是探店,只要符合这几个点,就算是法律意义上的网络综艺节目。
它和传统电视综艺的核心区别,就是传播渠道,哪怕现在很多网综也会转到电视上播,只要首发在网上,就适用网络视听节目的相关规定。说白了,你在爱奇艺、腾讯视频、B站这些平台看到的那些成季更新的综艺,全算。
法律上给它划的适用边界很清楚:只要是公开在互联网传播,就必须符合内容审核要求,著作权、人格权这些相关法律也统统适用,不是说放到网上播就是法外之地。

普通人对网络综艺节目的两个常见误区
第一个误区:我剪点网综片段发网上,不赚钱就是安利,不算侵权。
说实话,这错得离谱。很多人都觉得,我又没拿这个赚钱,只是给喜欢的嘉宾做宣传,怎么就侵权了?
从法律上说,网络综艺节目的完整著作权归制作方或者播出平台所有。你未经授权把片段放到公开平台供所有人看,哪怕一分钱不赚,也已经超出了个人合理使用的范畴,已经构成侵权了。当然,如果你是写评论吐槽,截个十几秒画面配文点评,那没问题,属于合理使用,法律允许。但你要是剪一整期cut,剪几十分钟的名场面合集,那真的不行,人家找你删视频都是客气的。
第二个误区:我当素人签了合同,同意节目组任意剪辑,出事只能认栽。
不少素人朋友找我咨询过这个事,说签合同的时候没仔细看,里面写了一句“节目组享有全部剪辑权,嘉宾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后来剪出来把自己骂上热搜,也只能憋着?
不对,完全不对。人格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不能通过合同预先放弃,这种条款本身就是无效的。如果节目组为了流量恶意剪辑,故意拼接画面抹黑你,侵犯你的名誉权、隐私权,哪怕你签了字,照样可以维权,法律不会因为你签了这么一句无效条款就不保护你。

碰到网综相关纠纷,普通人可以这么做

碰到事别慌,按这三步来,成本不高,也能解决问题:
第一步,先固定证据。不管你是被侵权还是被误判侵权,第一时间把所有相关内容存下来:原节目页面录屏、你的创作素材、平台通知截图、聊天记录,一样都别丢。条件允许的话走个线上存证,现在很多第三方平台的线上存证只要几十块钱,法律效力足够,比你回头找不到证据强一万倍。
第二步,先找平台沟通解决。大部分小纠纷根本不用打官司,如果你是素人被侵权,直接找播出平台的投诉入口提交材料,要求下架整改侵权内容;如果是你的二创被误判侵权,按平台流程申诉,说明你的使用属于合理评论就行,一般几个工作日就出结果,几乎没什么成本。
第三步,协商不成再走正规程序。如果平台处理达不到你的要求,可以向广电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互联网法院起诉,现在互联网法院都是线上立案线上开庭,不用你来回跑法院,小额纠纷的诉讼成本也很低,普通人完全承担得起。
不过话说回来,大部分时候我们普通人碰到的都是小事,多懂一点法律边界,少踩坑,比什么都强。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