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前我在郊区法庭当法官,一大早开门就见一个老头蹲在门口抽烟,脚边放着一筐自家种的桃。是隔壁村的张老头,他在自家院子角落盖了个六平方的小偏房放寿材,被邻居举报是违建,城管下了拆除通知,老头急得整宿整宿睡不着。
古代管违章建筑不?真管,但也讲人情
我那时候闲得慌,爱翻法院存的旧档案,翻到过民国时候的案子,也看过更早的记载。
唐代就有明文,敢占官道盖房子,打了板子还要拆。可要是你在自己家地里搭个看瓜棚,或者院子里盖个放杂物的小房子,只要不碍着别人,官府从来不多管。
清代有个我印象特别深的案子,杭州城郊一个农户,乾隆年间,盖柴房的时候多占了邻居家一尺多地,邻居过了三十年才告官。县太爷怎么判的?说柴房都立了三十年了,当初你不说,现在人家都用惯了,拆了可惜,让农户补了二两银子当地价,柴房就留着了。
你看,那时候的官都懂,别太死心眼。

现在的规则,核心其实一点不复杂
很多人一听见「违章建筑」四个字,腿就软,觉得完了,肯定要被拆,还要罚款。其实不是这么回事。
说白了,现在说的违建,就是没拿到合法审批手续就建的房子。但没手续≠必须拆。你要是占了防洪堤、占了消防通道、占了城市主干道的规划红线,那没得说,肯定得拆,不拆危害公共安全。
可要是你像张老头那样,就在自家院子里盖个小偏房,不挡路不挡采光,半毛钱不影响公共利益,凭什么拆?
还有那种好几十年的老房子,改革开放初期盖的,那时候根本没有什么规划审批制度,你总不能拿现在的规矩卡几十年前的事吧?
张老头那个案子最后怎么判的?我们撤销了城管的拆除决定,张老头后来给法庭送了一筐桃,甜得很。

老法官给你几个实打实的土办法

都是我办了十多年案子攒出来的,没用你骂我。
1. 你要是打算自己盖点什么,哪怕是院子里搭个阳光棚、砌个围墙,先去街道或者村委会问清楚要啥手续。别闷头盖完了才找补,吃亏的是自己。
2. 真收到拆除通知了,别光急着哭,先看清楚,给你文书的部门有没有资格,是不是盖了公章的正式文件。口头说你违建要拆的,别信。
3. 要是你家是老房子,八九十年前或者改革开放初期盖的,被人说违建,赶紧找老证据:老地契、老宅基证、甚至当年生产队队长开的批条,都能当证据用。
4. 要是你想告邻居违建,先摸清楚,对方是不是真占了公共空间或者你的地界,别为了平时闹点别扭就瞎举报,最后折腾一圈,面子里子都没了。
说实话,这么多年我见的违建案子,十件里有七八件根本不是违建的事,都是邻里之间的一口气。你占我一公分,我就要告你违建,非要把你房子拆了才解气。
犯不上。
法律从来不是死条文,是给人解决问题的。真要是不碍着谁,没必要赶尽杀绝。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