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6 09:31:14 分类:法律科普
十多年前我在民庭坐班,接了个案子。原告是城郊开水产批发市场的老陈,攒了快十年的闲钱,不到八十万,在本地一场小型美术作品拍卖会上拍了幅“张大千的山水”。回去给开画廊的老哥们看,人拿紫光灯一照,印刷做旧的仿品,连宣纸都是九十年代的货。老陈找到拍卖公司要退钱,人说拍卖规则你签字了,拍品真伪自辨,概不负责。老陈气不过,一纸诉状告到法院。
早年间的书画买卖,没这么多霸王规矩
说起来你可能不信,清末民国那会儿,琉璃厂做书画生意的老人,最看不起卖假画还不认账的。那时候行里有默认的规矩,买画走眼了?只要你能拿出实锤,三五年之内找上门,卖家都得乖乖退钱,砸了自家招牌,以后在圈内就混不下去了。哪怕是拍卖,那会儿的拍卖大多是替人卖收藏,也很少有人敢直接写“真伪一概不负责”,真出了问题,还是得坐下来谈,该退退该赔赔。
清末北京琉璃厂书画交易旧照片
后来战乱,好多老规矩就没传下来。再后来国内拍卖行业重新起来,刚放开那会鱼龙混杂,很多公司就把“不保真”当成了万能挡箭牌,不管什么货都敢往台上摆,出了问题就甩一句你自己签了字的,概不负责。好多人吃了亏,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现在的规矩,真的是拍卖公司说啥就是啥?
很多人都觉得,只要我签字同意了“不保真”,那拍着假画就只能自认倒霉。说实话,这是最大的误区。法律从来没说过,拍卖公司可以随便卖假货,一句不保真就能全摘干净。
民间小型美术作品拍卖规则签字页
核心其实很简单:要是拍卖公司自己在图录上白纸黑字写了,这是齐白石,这是张大千,还标了什么祖传出处,那最后证明是假的,哪怕你签了不保真,那也是拍卖公司欺诈,该赔你还是得赔。只有那种,人家图录上明明白白写了“佚名”“疑似”,你自己脑补这就是名家真迹,非要拍,那最后错了,只能怪你自己走眼。
我当年办老陈那个案子,就亏在这儿了。拍卖公司的业务员私下跟老陈说这是张大千漏出来的真迹,老陈没录音没留字据,图录上写的就是“近现代山水”,你说,法院怎么帮你?那时候我看着老陈蹲在法院门口抽了一下午烟,烟头扔了一地,我也没办法。规则就是规则,你没证据,天王老子也帮不了你。
不过话说回来,换现在,老陈多长个心眼,留个录音,那结果肯定不一样。这些年我也见过不少拍卖公司因为乱标作者,最后赔了钱的,不是说他们写个不保真就真的没事了。
老法官掏心窝子的避坑土办法
老法官掏心窝子的避坑土办法
1. 所有关于作者、真伪的承诺,一定要落纸。别信业务员私下的口头保证,哪怕写在拍卖图录的备注里都比没凭没据靠谱。
2. 拍十万以上的作品,提前找你信得过的专家看。别等拍完付完款了再找人行,那时候黄花菜都凉了!
3. “不保真”不是免死金牌,该告就告别怂。只要拍卖公司敢白纸黑字标了作者名,最后证明是假的,直接走法律程序,别吃哑巴亏。
4. 没那个眼力就别做捡漏发财梦。真的名家真迹轮不到小拍卖会上给普通人留着,想装饰就买点年轻画家的原作,看着舒服就行,别想着一夜暴富。
我干了十来年民事法官,见过太多人因为这点事儿闹得夫妻吵架,父子反目,半辈子积蓄打了水漂。其实哪有那么多漏可捡啊。你想赚人家的便宜,人家想赚你的本金。美术作品拍卖本来就是给内行人玩的游戏,普通人进去,不踩坑就不错了。放平心态,喜欢就玩,不贪就不会输。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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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美术作品拍卖里的捡漏梦:老法官办过的假画案,说给你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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