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录编辑的法律定义,说透了其实很简单
很多人一听到“回忆录编辑”这几个字,第一反应都是名人找枪手写自传,那是人家大佬的事,跟我没关系。不对。从法律角度说,不管你是整理自己的过往经历,请人帮忙加工排版,还是整理已故亲人的遗稿,对内容做增删、校对、编排,甚至只是帮着把手写稿打成电子稿再调整语序,都属于回忆录编辑的范畴。

它跟普通的文字编辑没什么本质区别,核心就是——你对回忆录的内容有选择、修改、编排的权限,你就属于编辑方。不管你收费还是免费,不管你是印几百本给自家亲戚,还是发在网上给陌生人看,只要你做了这些事,就得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这话不是吓你,责任跟影响本来就绑在一起,你动了文字,就得对文字出去之后的后果负责。
两个最常见的误区,好多人都栽过
说实话,我碰到过不下十个咨询,都是踩了这两个坑。
第一个误区:内容都是原作者写的,我只是帮忙打字整理,能怪我吗?
真不是这样。法律上认定,如果编辑明明知道内容里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却没有删除,也没有做任何处理,依然放进最终的成品里,那就属于共同侵权,要和原作者(或者原作者的继承人)一起承担责任。刚才张阿姨碰到的事就是这样,那个帮忙编辑的老师说,我就是按给的稿子打出来,我又不知道真假。可你看到内容里点了王大爷的真名,还说人家有经济问题,你就没想着问一句,这事有证据吗?没有证据你不提醒当事人删掉,那你就得担责任。
第二个误区:我做这个是公益,一分钱不赚,还能有错?
不对。侵权认定从来不管你赚不赚钱。你哪怕免费印给亲戚,免费发在网上,只要内容确实侵犯了别人的名誉权、隐私权,对方就有权利起诉你,要求你停止传播、赔礼道歉,甚至赔偿损失。好多人觉得我做好事留个纪念,怎么还犯法,其实就是没搞懂这个道理。

不过话说回来,也不是说只要内容里提到第三人就一定侵权。如果内容是真实的,没有恶意侮辱诽谤,只是客观陈述事实,那一般也不会有事,关键就是你作为编辑,有没有尽到最基本的审查义务。
碰到相关问题,三个步骤帮你应对

第一个步骤,做编辑之前,先做一轮内容审查。凡是点了真实姓名、能对应到具体个人的负面内容,一定要找委托你的人要对应的证据,没有实锤的内容,要么删掉,要么把具体信息模糊处理,别直接指名道姓。别嫌麻烦,这一步是帮你挡掉大部分风险。
第二个步骤,如果你是雇人帮你做回忆录编辑,一定要提前说好责任划分。哪怕是找熟人帮忙,也最好留个书面的字据,写清楚如果内容出了问题,责任怎么分。别觉得谈责任伤感情,真出了问题,伤的可是更大的感情。
第三个步骤,如果已经被人主张侵权了,先停掉所有传播。别再印,别再发,先把影响停下来,然后再核对内容,如果确实是我们写错了,该道歉道歉该删改删改,大部分情况都能协商解决,真协商不成,再找专业律师处理,别上来就硬刚,徒增成本。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