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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网红互撕到素人网暴:名誉权侵权认定与法律责任的那些坑

去年冬天约见张淼的时候,她的猫舍刚关了一半的笼子,眼睛肿得像桃。 前员工因为离职谈不拢补偿金,在本地生活号的评论区挂她,说她“卖星期猫,收了钱就拉黑,还卷走店里十万货款”。 张淼说,我就是扣了她半个月工资,因为她弄坏了种猫的繁育笼,怎么就成我卷钱了?对方说,我这是正常维权披露,你凭什么说我侵权? 刚好问到点子上,今天就聊聊名誉权侵权认定与法律责任里藏的坑。

法院认的标准,其实没那么复杂

很多人一提到法律就头大,王晨上周来咨询,说有人说她当小三,她确实离过婚,但是第三者这个事完全瞎编。 说白了,法院判断的核心就两个:一是你捏造了虚假事实,二是这个说法让对方的社会评价变低了。 就像你去饭馆吃饭,你说人家菜里有苍蝇,得你自己掏出照片或者残渣出来,不能你说有就有。要是你明明没看到,硬说人家有,那就是坏人名声。
名誉权侵权认定与法律责任核心标准思维导图
名誉权侵权认定与法律责任核心标准思维导图

踩得最多的三个误区,全是当事人的血泪

第一个错,李晴说,我只是说我自己的感受,哪里错了? 她跟医美机构闹纠纷,说人家给她整坏了,其实只是恢复期肿胀,她就到处说医生无证行医,拿不出任何证据。哪怕你真的不满意,你说“我觉得效果不好”没问题,你说“医生无证害人”那就是造谣。 第二个错,赵磊说,我就在我自己朋友圈说,又没让外人看,轮得到法律管? 赵磊跟前女友分手,把女方的私人聊天截图发朋友圈,还骂女方骗婚。他说,我朋友圈只有共同好友,怎么了?共同好友也是第三人啊。只要内容能被不特定的人看到,就算公开传播,满足条件,就跑不掉。 第三个错,刘阳说,他先骂我的,我骂回去怎么了? 刘阳被网友骂抄袭,气不过,就说对方收了竞品的钱黑他,还挂了对方的真实手机号和住址。本来你是受害者,结果你一捏造对方收钱的事实,还曝光隐私,反过来要给对方赔钱。说实话,这真的亏,误了自己又赔钱。
名誉权侵权常见认知误区对比表格
名誉权侵权常见认知误区对比表格

法官怎么裁量?给你看一段写实的判决观点

法官怎么裁量?给你看一段写实的判决观点
法官怎么裁量?给你看一段写实的判决观点
我去年整理案卷的时候,看过法官写的一段判决,是网红林晓诉黑粉的案子。 法官写的很实在:“公众在网络空间发表评价,仍应当在合理边界内,并非不受约束的法外之地,不能因观点不同就突破法律底线,恶意捏造他人负面信息,本质是泄私愤,不是维权。” 很多人问,赔多少钱合适?林晓那个案子,黑粉造谣她卖假货,短短一周粉丝掉了三万多,最后判了赔三万二,还要求侵权人在主页置顶道歉一个月。 要是普通人的案子,没有那么大传播量,一般几千到几万不等,主要看你的实际损失,还有对方的恶意程度。 哦对了,别以为不赔钱就没事,哪怕你赔一块钱,法院认定你侵权,这个记录也是跟着你的,真的犯不上。 真要名誉权侵权认定与法律责任法律武器维权,记住这三条,能避开90%的坑。 第一条,陈曦说过,发声之前,先把你手里的实锤整理好,所有说出来的事实,都要有证据留底,没有证据的话,烂在肚子里也别说。 第二条,别乱转没有实锤的瓜,阿凯上个月刚因为转发别人造黄谣的帖子,成了共同被告,他还说我只是转,怎么找我?法律上你转发就是扩大传播,一样要担责。 第三条,真被人造谣了,第一时间找公证处做证据保全,别等人家删了帖子,你才想起找律师,那时候连证据都没了,哭都没用。 嘴巴是你的,自由是有边界的,越界就要买单。 本文根据真实代理经验改编,人物为化名,法律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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