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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告了,只因为发了12分钟的游戏录屏

上个月找过来的阿凯,坐在我对面手都在抖。 他是个只有十几万粉的单机游戏up主阿凯。 半年前发了条全剧情流程的游戏录屏,刚过万赞就收到了传票。 原告是开发这款游戏的国内小工作室,索赔十八万。 对,十八万。刚好把阿凯攒了两年准备付首付的积蓄掏空。
自媒体up主游戏录屏侵权纠纷开庭现场
自媒体up主游戏录屏侵权纠纷开庭现场

法院判断侵权,核心从来不看你是不是盈利

法院判断侵权,核心从来不看你是不是盈利
法院判断侵权,核心从来不看你是不是盈利
很多人一上来就跟我讲,我没接广告没赚钱,凭什么告我? 我上周刚喝茶聊过这事的张法官说,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说白了,著作权法管这叫,有没有用原作品创作出新的表达。 你把整款游戏的剧情从头到尾游戏录屏发出来,观众看完你的内容,根本没必要再买游戏了。 这不叫创作,这叫把人家的孩子抱去自己家养,还改了个姓说是自己生的。 开社区影院的老陈说,哪怕免费放全片给路人看,那也还是偷了人家的内容。

三个踩烂的坑,我每个月都能碰到

第一个坑,来找我的阿凯说“我只是录了自己玩的过程,这是我的创作啊”。 不对。你操作角色走剧情,对话都是提前做好的,boss出场动画都是人家设计好的。 全程原封不动播出来,你最多算个举着摄像头的工具人,不是创作者。 这个逻辑,法院基本没松过口。 第二个坑,上周找过来的阿爽说“我剪了啊,我加了字幕剪了片段,怎么不算新作品?”。 阿爽是做游戏盘点的,把别人的游戏录屏剪了几个笑点拼起来,没加自己的任何解说。 实话讲,这顶多叫素材整理,不算创作。 核心是你有没有加自己独有的观点、表达或者创作性的加工,单纯剪片段没用。 第三个坑,上个月来咨询的阿明说“游戏都发售三年了,我录屏发怎么还找事?”。 阿明以为过气老游戏没人管,版权早就过期了。 实际上,版权在人家公司手里,五十年都有效。 人家什么时候找你主张权利,都是合法的,和游戏发了多久没关系。
游戏录屏著作权合规边界划分图
游戏录屏著作权合规边界划分图

法官真判的时候,会考虑什么

法官真判的时候,会考虑什么
法官真判的时候,会考虑什么
去年我代理类似案子的时候,主办的李法官写的判词我现在还记得,写得特别实在。 大概意思是说,游戏行业本来就是靠卖核心内容体验吃饭,游戏开发者熬了三四年做出来完整的剧情,就是给玩家花钱买的新鲜感。 如果随便把全剧情完整游戏录屏发出来,等于直接把核心体验免费送了,相当于砸了人家的饭碗。 换做你熬了三四年做出来的产品,被人直接拿走免费发,你能忍吗? 说实话,我常跟所里年轻律师阿栋说,现在法律条文确实跟不上大家做内容的速度。 就像十年前立法者没法想到现在人人都能发游戏录屏当内容,就像当年定交规的时候没法预判现在的电动车能跑一百二十码。 规矩是死的,理是活的,核心就是你有没有抢了原作者该得的钱,就这么简单。 当然,如果你就是做个二创,十分钟的游戏你剪两分钟加自己的吐槽点评,那肯定没问题。 甚至很多官方还鼓励做内容的阿凯这么干,帮人家免费宣传了,人家开心还来不及。 想要不踩坑,阿凯后来调整的做法就对。 只要发剧情类单机游戏,最多剪前十五分钟的试玩,绝对不把全结局全流程放出来。 留着核心内容让观众自己去买游戏体验,这点红线绝对不能碰。 做二创的阿爽后来改了风格,我常跟她说的第二条,一定要加自己的东西。 哪怕你全程骂这个游戏做的烂,也要对着游戏录屏加自己的语音解说,加自己的字幕观点。 你输出的是你的看法,游戏内容只是你的素材,这就没问题。 第三个做法,要是你真的想发完整的游戏录屏怎么办? 上周问我的阿杰就是做速通教程的,必须发完整流程给大家参考。 很简单,找官方要授权,写个邮件问一声,绝大多数正规厂商都会同意,甚至还给你推流。 别嫌麻烦,真比被告了赔十几万省钱省心多了。 靠内容吃饭,别砸了内容创作者的碗。 本文根据真实代理经验改编,人物为化名,法律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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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我被告了,只因为发了12分钟的游戏录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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