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律己
法治论坛

遗赠扶养协议解除条件:普通人养老必懂的法律常识

前阵子去社区做普法,碰到王阿姨红着眼圈找我。她老伴走得早,唯一的儿子在国外定居,十年不回来。三年前跟远房外甥签了遗赠扶养协议,说好外甥给她养老送终,死后把市中心那套房子给外甥。结果这才三年,外甥一开始每周来一次,现在半年都露不了一次面,连她去年住院都只过来交了费就走。王阿姨想反悔,能不能把协议解除了把房子收回来?这就是咱们今天要说的事,跟很多打算找外人养老的老人,还有愿意给老人养老换财产的朋友,都息息相关。

到底什么情况符合遗赠扶养协议解除条件

很多人觉得,签了协议就钉死了,不能改。其实不是。法律上把解除分两种情况说,说穿了大白话就是两种路子。 一种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说白了就是俩人都觉得过不下去了,你不想养,我也不想给你房子,那一拍两散,说好解除就完了。没那么多弯弯绕。 另一种就是法定单方解除,就是一方不守规矩,另一方可以主动要求解除。我给你掰碎了说:如果扶养人这边,签了协议之后根本不履行扶养义务,或者说本来答应好好照顾,结果就是不管不问,甚至还虐待老人,那老人肯定有权利解除对吧?反过来,如果遗赠人也就是老人这边,签了协议之后偷偷把协议里说要给扶养人的房子卖了、送别人了,导致扶养人最后拿不到财产,那扶养人也有权利要求解除协议。
民法典遗赠扶养协议解除条款原文
民法典遗赠扶养协议解除条款原文
说实话,很多人搞不清边界,到底什么叫”不履行义务”?是不是一次没买菜、一次没陪去医院就算?不对啊。法律要求的是”拒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就是根本没尽到主要的扶养义务,不是那种鸡毛蒜皮的小疏忽。比如刚才说的王阿姨的外甥,半年不露面,住院都不照顾,这就算符合解除条件了。要是只是人家出差一个月没过来,托邻居给送了菜,请了钟点工照顾,那就不算,对吧?

别踩坑,两个常见误区要理清

别踩坑,两个常见误区要理清
别踩坑,两个常见误区要理清
我接触过不下十个这种案子,很多人栽在两个误区里。 第一个误区:只要我不满意,就能随时解除,还不用给对方花钱。 很多老人签了协议之后,觉得有点不满意就要解除,还说扶养人之前花的钱都是自愿的,一分不退。这完全错了。哪怕最后法院支持解除协议,只要扶养人确实已经养了老人一段时间,花了钱出了力,法院都会判决老人给人家补相应的扶养费用。不可能让人家出力出钱还空着手走对吧?我之前接过一个案子,老人因为扶养人少给了一千块零花钱就要解除,法院查下来,扶养人五年里天天过来照顾,花了十几万医药费生活费,最后虽然调解解除了,老人还是给了人家八万多的补偿。 第二个误区:只要我一方说解除,就自动生效了。 有人说我是老人,房子是我的,我现在说不算数就不算数了。哪有这么简单?解除协议要么双方签字同意,要么得法院判决确认,你单方面说一句解除,不算数的。真要是你偷偷把房子卖了,人家扶养人照样可以起诉你,要求你承担责任。 不过话说回来,也不是说一定要闹到法院,很多时候好好谈就能谈开。

真要解除,按这三步走就行

真要解除,按这三步走就行
真要解除,按这三步走就行
真碰到要解除遗赠扶养协议的事,别慌,按这三步来,成本不高,也能把事办明白。 第一步,先找基层组织调解。先找你们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或者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这些地方调解都是免费的。把你的情况说清楚,让工作人员帮你们撮合,能协商解除最好,大家都不用浪费时间打官司,不伤和气。 第二步,提前把证据攒好。不管你是哪一方,要是协商不成要打官司,证据是最要紧的。如果你是老人,说对方没尽扶养义务,那你就把对方多久没过来的聊天记录、你自己找护工的发票、邻居的证言留好。如果你是扶养人,说老人偷偷卖了房子,那你就把原协议、你这些年花的钱的票据留好,别到时候拿不出东西说不清楚。 第三步,协商不成再去法院起诉。带好你的身份证、原遗赠扶养协议、证据,去法院立案就行,诉讼费也不高,争议不大的话几百块钱就够了。真要是经济困难,还能申请法律援助,不用花钱请律师。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章名称:遗赠扶养协议解除条件:普通人养老必懂的法律常识
文章链接:https://www.zhoupulvshi.com/hunyin/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