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我接待了一个开社区超市的大姐,她因为被税务机关认定漏缴了不到两千块的税款,不服气转头就去法院提交了立案材料,结果等了半个月被通知不予受理,连立案门槛都没踏进,来回跑了好几趟,浪费时间又闹心。
问题出在哪?她不知道有行政复议前置程序规定,走错了维权的门。
到底什么是行政复议前置程序规定
说白了,就是对行政机关的某些决定不服的时候,你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诉,法律要求你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去找作出决定的机关的上级,或是本级政府说理,对复议结果还是不满意,才能去法院打官司。
这就是前置——把复议放在起诉前头,必须走这一步。
不是拍脑袋定的没道理的规矩,主要是有些行政争议专业度比较高,让行政机关先自查纠正,一方面能过滤掉大部分可以在行政系统内部解决的问题,另一方面也给普通人多了一次低成本解决问题的机会,不用一开始就打官司耗时间。
具体哪些情况要走这个程序?目前法律明确要求必须复议前置的情形里,老百姓常碰到的主要是三类:第一就是纳税争议,也就是你对要不要缴税、缴多少、针对税款的处罚不服的;第二是你认为行政机关颁发的宅基地、山林、土地这些自然资源的权属证书错了,侵犯了你已经依法取得的权利的;第三是部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伤认定相关的争议,也符合复议前置要求。
不过话说回来,适用边界其实很清楚: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才能规定复议前置,行政法规、地方规章都没权利额外增加要求,不是随便一个纠纷都要前置。

普通人最容易踩的两个误区
第一个误区:只要对政府部门的决定不服,都得先复议才能告。
错。实际上绝大多数行政纠纷,你都可以自己选,要么直接申请复议,要么直接去法院起诉,只有法律明明白白写出来要求前置的,才必须走这一步。
第二个误区:我就是不想找行政机关内部复议,我直接去法院告,法院总能给我立案吧?好多人都这么想,最后吃了大亏。
按照法律规定,这类案件,法院不会受理你的起诉。哪怕你材料交上去了,最后也会被驳回,白白耽误时间。
也有人问,我直接起诉被驳回了,再回头去复议还来得及吗?只要还没超过60天的法定复议申请期限,那就没问题,赶紧提交申请就可以,不用太慌。

碰到复议前置情形,按这三步走

第一步,先确认你遇到的是不是复议前置情形。拿到行政机关给你的处理文书之后,先翻到最后,找救济途径那一段,一般都会写清楚要求。拿不准的,直接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问,免费的,几分钟就能问清楚,不用自己瞎猜。
第二步,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内提交复议申请。法律规定复议申请的一般期限是60天,从你拿到行政决定那天开始算,别拖着。申请不用写得多么专业复杂,写清楚你是谁,对哪个机关的哪个决定不服,你希望改为什么结果,说清楚基本事实就够了。现在大部分地区都支持线上提交申请,不用特意跑老远交材料,成本很低。
第三步,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再去法院起诉。拿到复议决定书之后,一般要在15天之内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记好这个期限别错过。
说实话,不少复议前置的案子,复议机关确实会纠正下级机关的错误,不一定非要走到起诉那一步,按流程一步步来就行。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