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1-07 05:45:08 分类:法律科普
上周三快下班的时候,冲进来个穿明黄色外卖工服的小姑娘,刘海都湿了,攥着个磨起边的文件夹,开口就说要告站点欠她的八千块提成。我刚要给她递劳动仲裁的申请表,她自己先翻出合同指给我看,说合同里写了有纠纷要找南京仲裁委员会,是不是得先去那边?
我凑过去翻了两页。那条款写在合同最后一页的最下面,小五号字,夹在一堆“乙方需服从站点排班安排”“迟到三次扣全勤”的格式条款里,连个加粗都没有。
劳动合同末尾小字号仲裁条款特写
那天
那天
我跟她说,你先别急着跑仲裁委。这个条款大概率不算数。
她当时眼睛都瞪圆了,说我自己签的字啊,怎么就不算数了?
说实话,我碰到过太多这种情况了。普通人签合同的时候,谁会盯着最后那几行小字看?总觉得大家都是这么签的,不会有问题。可偏偏就是这几行字,真出事的时候,能把人折腾死。
她坐下来喝了半杯我倒的凉白开,才说自己上个月摔了腿,请了一周假,站点直接把她的全勤扣了,还说要是她敢闹,就按合同里的仲裁条款走,让她掏几千块的仲裁费,得不偿失。
哦,原来她是被这话吓住了。
我跟她说,你真的不用怕。
法律上怎么看
我不是律师,就是平时在调解室记的笔记多,碰到的案例多了,大概摸出了几个常见的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
最常见的就是约定的事根本不能仲裁。比如劳动纠纷、要孩子的抚养费、继承家里的房子,这些本来就有专门的处理渠道,你跟对方约定去普通民商事仲裁委,从根上就不对,这个条款当然不算数。
然后是约定的仲裁委根本说不清楚。比如写“本地仲裁委”,但你们俩不在一个区,两边都有仲裁委,真出事了谁都不肯让步,又谈不拢去哪,那这个条款也没用,直接去法院就行。
还有就是签合同的人根本没资格签。比如十五岁的小孩偷偷拿家里的钱报几万块的培训班,签的合同里有仲裁条款,那肯定无效,他还没成年,做不了主的事,说了不算。
哦对,还有胁迫的。上次碰到个开水果店的大哥,租门面的时候房东说,你要是不签这个仲裁条款,我就把房子租给别人,他那时候已经装修了一半,没办法只能签。后来真的因为租金涨的事闹纠纷,他拿出当时跟房东的聊天记录,说自己是被逼的,最后这个仲裁协议就被认定无效了。
最容易被忽略的一点:现在几乎所有商家的格式合同,都会把仲裁条款藏在最角落的小字号里,签的时候根本不会主动跟你说。实践中只要你能证明对方没尽到合理的提示义务——比如你能拿出合同的照片,证明这个字小到正常人不凑到跟前根本看不见,或者对方根本没提过有仲裁这回事——这个条款大概率会被认定无效。
社区法律援助志愿者给群众讲解合同条款
如果换成你
现在就可以翻你抽屉里的合同,租房的、办健身卡的、找工作的,都翻出来看看。
别嫌麻烦。
先看那个仲裁条款写了啥。要是只说“有纠纷找仲裁”,连哪个仲裁委都没写,你也跟对方谈不拢到底去哪个,直接去法院立案就行,不用在那纠结。
要是你是签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里面写了要去民商事仲裁委,那不用理,劳动纠纷本来就该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这个约定从一开始就不算数。
要是这个条款藏在合同最后一行,小五号字,签的时候对方连提都没提过,你留好当时签合同的照片、聊天记录,真出事的时候直接主张这个条款没尽到提示义务,无效。
哦对了,要是签的时候对方拿“不签就不租给你”“不签就不给你发工资”这种话压你,你别害怕,留好录音或者聊天记录,这就是胁迫的证据,仲裁协议照样无效。
上周那个外卖小姑娘,当天就拿着我们给她开的立案指引,去劳动仲裁委了。走的时候还跟我说,之前以为要跑好远的仲裁委,都准备请假一周扣全勤了,没想到省了那么多事。
说真的,很多人对合同的恐惧,都是来自“我签了字就必须认”的刻板印象。可法律从来不是冷冰冰的字,它是给普通人兜底的。你要是真的不知情,真的被坑了,那些藏在角落里的不平等条款,本来就不该约束你。
别被人拿“仲裁条款”四个字吓住。
真的。
本文为普法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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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蹲社区调解室半年才摸透:仲裁协议无效认定情形,全是普通人踩过的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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