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对剪纸的印象,就是过年贴在窗户上的红窗花。
没人会觉得这东西能扯到侵权。
我办过的涉剪纸的著作权案子,算下来快20件了。说句不好听的,十个被告里有八个第一反应都是”这玩意是老祖宗的,我凭啥不能用?”
剪纸的法律身份,根本不是什么”老古董公共素材”
对应的部门法是著作权法,具体法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第四项,核心表述是美术作品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保护的法益是创作者对原创剪纸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等专属权利。这里的权利义务不对称很明显:公众总觉得流传了几百年的剪纸样式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谁都能拿来用,但实际上只要某幅剪纸是当代创作者在传统元素基础上做了个性化的线条设计、构图调整、元素融合,就属于受保护的美术作品,不管它看起来多”传统”,没经过授权就商用,就是侵权。

说实话,很多人对”传统”的误解太深了。清代的剪纸作者去世都快两百年了,当然进入公共领域,谁用都没问题。但要是某张剪纸是2020年某非遗传承人花了半个月时间,把南京的梧桐、盐水鸭、明城墙这些本地元素融进去剪出来的,这就是人家的原创作品,保护期是作者终生加去世后50年,不是你随便扫下来印在伴手礼上就能不打招呼的。
两类常见使用场景的责任差在哪
第一种对比:合法的操作是,做文创的商家找非遗传承人谈好授权,按销售分成给人家付费用,把传承人原创的《金陵十二景》剪纸印在笔记本、帆布袋上,每卖出去一本就给人家提一块钱,双方签好书面协议。这事儿完全合法,谁也挑不出错。反过来要是商家直接把传承人发在朋友圈的作品存下来,扫成高清图印在自己的商品上,连个署名都不标,这就是实打实的侵权,别说你觉得”我就用了个大概样式”,连线条的弧度都没改,赔起来一点都不冤。
第二种对比是低风险与高风险的分野,两种行为都不必然违法,但承担的责任天差地别。低风险的操作是,做民俗书籍的编辑,把《中国民间剪纸史》里收录的、作者身份不可考、流传了上百年的传统窗花样式,印在自己的散文集里做插图,标注清楚素材来自公开出版的民俗史料,这事儿完全没责任,谁也没法找你要钱。但高风险的操作是,你觉得某当代剪纸艺术家剪的”福字虎”样式特别好看,直接把图扒下来印在自己的年货礼盒上,哪怕你跟别人解释”这就是传统的福字样式,我自己剪的”,只要对方能拿出当初的创作草稿、版权登记证书,你就得赔。
这里所有责任划分的唯一核心变量,就是涉案剪纸是否体现了创作者独立的审美选择与个性化表达。很多人觉得,只要是传统题材的剪纸,就没有著作权。大错特错。你剪个老虎,和我剪个老虎,老虎的五官位置、线条粗细、身上的花纹排布,只要不一样,就是独立的作品。别拿”传统”当挡箭牌,法院不认这个。

真闹到法院的时候,法院到底怎么认
我之前整理过中国裁判文书网2019-2023年公开的所有涉剪纸艺术的著作权纠纷,总共127件,其中82%的被告都是电商平台上的文创商家、年货经销商,近6成的案件里,被告都以”剪纸是传统公共素材”为抗辩理由,最后被法院采信的比例不到10%。比如2022年有个案子,被告是浙江的一个文具品牌,把某高校剪纸专业学生的毕业创作《二十四节气》系列,直接印在自己的线圈笔记本封面上,庭审的时候被告说”二十四节气是老祖宗的东西,谁都能用”,最后法院比对了作品的线条、构图,发现被告使用的版本和学生的作品相似度达到90%以上,最后判被告赔了3.2万元。
不过话说回来,也不是所有剪纸都能拿到著作权保护。要是你剪的东西,就是直接照着几百年前的老窗花一比一描下来,没有任何自己的改动,那这东西本来就是公共领域的,谁用都没问题。真要扯到侵权,根本站不住脚。
在敲定使用某张剪纸素材做商用的3天前,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作品登记查询系统,检索该素材是否有在先的著作权登记记录,把检索结果的截图存在自己工作电脑的D盘专门的”素材合规”文件夹里。
如果确定要获得授权使用,要在双方签完授权协议的当天,把对方提供的作品登记证书、原始创作草稿的扫描件、对应的授权费付款凭证,一起上传到企业的云盘合规文件夹,按”素材名称-授权期限”命名存档。
如果收到平台或者创作者发来的侵权投诉函,要在72小时内把自己手里所有和该素材相关的来源记录、授权凭证、创作过程的文件整理成压缩包,发给对接的常年法律顾问,不要为了息事宁人就直接把商品下架,连个申辩的机会都不争取。
别把所有剪纸艺术相关的素材都当成无主的免费资源,只要作品承载了创作者的个性化表达,哪怕是最传统的红纸剪刀做出来的东西,也受著作权法的严格保护。
本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委托关系,不构成对裁判结果的任何形式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