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在南京第一看守所门口,碰到个拎着熬好的小米粥的大姐,攥着皱巴巴的拘留通知书,见穿正装的人就拉着问,”我家娃才22,能不能取保啊?是不是塞点钱就能出来?” 旁边凑过来个穿黑夹克的,张嘴就要价八万,说保证一周内把人捞出来。
我当时没好意思拆穿。
真的,太多人刚碰到这种事,脑子是懵的,满世界找关系,最后钱花了,人也没出来,还错过了申请取保的最佳时间。
别被门口的”捞人黄牛”骗了
那些在看守所门口蹲点的黄牛,十有八九都是盯着家属急病乱投医的心态骗钱的。他连你因为啥进去的都不问,就敢拍胸脯说能取保,转头收了钱就把你拉黑,你连人都找不到。
我真的碰到过家属,前前后后给黄牛转了十二万,最后等了半个月,别说取保了,连当事人在哪个监室都没打听明白。

其实你冷静下来想就知道,取保候审是有明确法定条件的,不是谁拍胸脯说能办就能办的。真有权限批取保的人,犯得着在看守所门口蹲点赚你那点中介费?
真正能取保的硬门槛,从来不是钱
很多人对取保的误解太深,觉得只要交够保证金,就能从看守所出来。错。
保证金只是走流程的一个环节,核心的判断标准从来只有一个:把你放出来,会不会对社会有危险。
实践中,只要符合下面任意一种情况,申请取保的成功率会高很多:
第一种,本身案情就轻。比如可能判管制、拘役,或者单处罚金的,说白了就是这事儿本来就够不上重刑,硬关在看守所里反而不合适,这种基本不会卡你。
第二种,就算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但放出来确实没风险的。啥叫没风险?比如你在本地有稳定工作,有固定住所,之前从来没有故意犯罪的前科,这次是过失犯的错,比如交通肇事撞了人,已经积极赔了钱拿到了对方的谅解,这种就属于典型的没风险的情况。
哦对,还有两种法定必须优先考虑的情况:一种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怀孕、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这种就算案情稍重,也大概率会同意取保,毕竟人道主义的底线在那摆着。另一种是羁押期限已经到了,案子还没办完的,这种不用你跑断腿求,办案单位都会主动给你办取保,不然就属于超期羁押,要担责任的。

我去年碰到个刚毕业的小伙子,因为帮朋友转了两万块的涉诈资金,涉嫌帮信被抓进去了。他在南京租房子住,每个月靠送外卖赚六千多,之前连闯红灯都很少被拍,知道自己摊上事之后,第一时间把那两万块全额退到了公安账户,还把所有的聊天记录、转账流水都整理好了。我们把这些材料递上去,第三天就收到了取保的通知。全程没找任何人托关系,就是把符合条件的证据明明白白摆到了办案人员面前。
这些自认为的”优势”,其实半毛钱用没有
很多家属递取保申请的时候,写的理由全是”家里穷,上有老下有小,离不开人”。
说实话,这些理由办案人员见得太多了。
法律判断能不能取保,从来不会因为你家里穷就网开一面——毕竟如果放出来的人有社会危险性,总不能因为他家穷就把风险兜着吧?
还有人觉得,我找了某个熟人打了招呼,就肯定能取保。拉倒吧。我前年有个当事人,家里托了三层关系找过来,说已经跟办案单位打好招呼了,肯定能取保。结果最后为啥没批?他是电信诈骗团伙的主犯,涉案金额三百多万,手里还压着好几个受害者的血汗钱,这种就算有再多熟人打招呼,也没人敢担这个风险给你批——放出来你要是跑了,甚至继续搞事,谁来负这个责任?
真的,别把精力全放在找关系上。你不如花点时间,把自己符合取保条件的材料理清楚:有没有谅解书,有没有退赃退赔,有没有固定住所,有没有稳定工作,之前有没有前科。把这些实打实的东西摆出来,比托十层关系都管用。
哦对,还有个提醒,申请取保的最佳时间,是人被拘留后的37天以内。过了这个时间,一旦被检察院批捕,再想申请取保的难度会翻好几倍。别等黄花菜都凉了,才想起来要准备材料。
本文为普法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