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接了个咨询,姑娘刚毕业,在公司撞见主管跟供应商私下签阴阳合同,躲在会议室门后录了12分钟的对话,现在要举报,问这录音能不能算数。
我跟她说,先别慌,得看你录的时候,有没有闯什么不该闯的地方。
不是所有偷偷录的,都能当证据
很多人脑子里还留着十几年前的老观念,觉得只要是没经过对方同意录的,就一律不算数。
早就改了。
说实话,我刚做律师那会,也以为偷录的全不算数,直到后来翻了好几个判例才搞明白规则早就变了。按现在的司法规则,偷录的证据不是一律无效,核心卡三个标准:你取这个证据的时候,有没有严重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有没有用法律明确禁止的取证手段,有没有干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事。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你在自己家客厅,遇到上门推销的人耍无赖,拿着手机对着客厅录,哪怕对方全程不知道你在录,这证据完全能用。你跟欠钱的人通电话,对方在电话里承认欠你3万,你开了录音没提前说,这录音到了法院也认。
但要是你为了抓对象出轨,跑到对方和第三者租的房子里,在人家卧室、卫生间装了针孔摄像头,那录出来的东西,别说当证据,你自己都得先吃罚单。

我见过最离谱的一个当事人,为了抓前妻转移财产,偷偷在人家现在的家里装了窃听器,结果证据没提交上去,自己因为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被公安传唤,留了行政处罚记录,连后续探视孩子都受影响。
图啥呢。我当时跟他说,你要是真的想取证,就守在人家小区门口,等人家出来跟你谈的时候录,不行吗?非得闯到人家家里去,这不自找的吗?
你以为是取证,其实是在违法偷拍
好多人分不清”合法取证的偷录”和”违法的偷拍”的边界,总觉得”我又没把拍的东西发出去,就自己留着用,能有什么事”。
真有事。
比如你为了抓同事的小辫子,在人家的工位抽屉里装录音笔,在公司的卫生间、更衣室装摄像头,哪怕你拍的东西从来没给第二个人看过,光你私自安装窃照设备、拍摄他人隐私这个行为,就已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轻则罚款,重则拘留。
更别说那种为了拍隐私牟利的,把试衣间、女厕所的偷拍视频卖去色情网站的,那已经是刑事犯罪了,不是罚点钱就能过去的事。
这里给你个最实用的判断标准:你要取证的场景,是不是你本来就有权待的地方?你用的设备,是不是你日常用的手机、普通录音笔,不是那种伪装成充电宝、眼镜的专用窃照设备?
只要这两个问题的答案是”是”,你偷偷录的内容,基本不会有大问题。

别为了拿个证据,把自己搭进去。真的不值当。
被别人偷拍了,别先上去抢手机

讲完拍别人的事,再说说被拍的情况。
好多姑娘在试衣间、公共厕所、地铁上遇到有人拿手机对着自己拍,第一反应是扑上去抢对方的手机,要把视频删了。
听我一句劝。
别先动手。
我之前遇到过一个当事人,在地铁上发现有人偷拍自己裙底,上去抢对方手机的时候,把人家的手机屏幕摔碎了,最后对方反过来要求她赔2000块钱的屏幕维修费,警察来了调解半天,最后还是她掏了钱,偷拍的人因为证据不足,连个处罚都没拿到。
亏不亏啊。
真遇到这种情况,第一步,先把人拦住,别让他跑,大声喊周围的人过来帮忙作证。第二步,直接打110,说清楚你在哪,有人正在偷拍你。第三步,在警察来之前,别碰对方的手机,你可以拿自己的手机,把对方的脸、周围的环境、你自己身上被拍的位置都录下来,找好旁边愿意作证的人的联系方式。
只要对方确实存在偷拍行为,警察是可以依法给他治安处罚的,哪怕他拍的内容没发出去,哪怕他当场就删了,这个行为本身就违法。
别觉得”我没什么损失,就算了”。你今天算了,他明天就敢拍别人,后天说不定就把拍的东西卖去网站。
该报警就报警,该留证据就留证据,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本文为普法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