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真的,我上个月刚结了一个非婚生子的抚养费案子。
开庭那天生父还在嚷嚷,”我们又没领证,凭什么让我养”。
法官直接把《民法典》第1071条拍在他面前——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这事儿说穿了,很多人对非婚生子的权利理解完全是拧的。要么觉得没领证就不是孩子的爸,要么觉得孩子生下来男方就得负责到底,不管你有没有留证据。

法律早就把话说透了,只是很多人没当真
你要是翻遍婚姻家庭编就会发现,这条法条的保护法益从来都不是同居双方的身份绑定,而是亲子之间天然的血缘关联带来的抚养、继承、监护等核心利益。但权利义务从来都是不对称的:你作为生父,对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承担是法定的,跑都跑不掉,但你要是没和生母领证,你对生母的个人财产没有任何继承权,俩人也没有互相扶助的义务。责任是绑在孩子身上的,不是绑在你们的感情上的。
同样是生娃,为啥有人顺顺利利有人打三年官司
去年有个当事人,俩人没领证,怀孕三个月就一起去做了产前亲子鉴定,孩子生下来30天就拿着鉴定书去派出所落了户,后面俩人过不下去和平分手,直接签了书面的抚养协议,每个月男方打2000块到孩子的社保卡里,一年多了没出过任何纠纷。
我上个月结的那个案子呢?生母怀孕的时候没告诉男方,孩子生下来快两岁了才找男方要抚养费,男方一口咬定孩子不是他的,最后折腾了大半年做了司法鉴定,前前后后跑了五六次法院,才把抚养费的事儿定下来。
还有更糟的。另一个当事人,俩人同居三年生了个孩子,分手的时候口头说男方每个月给1500,头三个月还按时打,后面就没影了。女方找我来的时候,连男方的具体工作单位都不知道,之前的转账也没备注,根本没法证明那钱是抚养费还是俩人同居的共同开销。
这俩事的核心差别,是否在孩子出生前后留存了直接证明亲子关系的书面凭证,以及和抚养相关的全部转账记录。没有这个变量,哪怕你俩之前感情再好,分手之后啥证据都拿不出来,官司能打个两三年。

我之前整理过中国裁判文书网2021-2023年的公开数据,这三年一共公开了12743份非婚生子女抚养纠纷的判决书,其中61.8%的案件都需要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亲子鉴定,比婚生子女抚养纠纷的鉴定率高了52个百分点。还有个很现实的数:只要原告能拿出书面的亲子关系证明或者之前的抚养费转账记录,案件的胜诉率能到94%,要是啥证据都拿不出来,胜诉率只有27%。
没人会主动给你兜底,这三件事要提前做
很多人觉得这些事麻烦,真等出事了再补,根本补不上。
孩子还没生下来的时候,就可以先跑一趟。出生前1个月,双方共同到司法局备案的司法鉴定机构预约产前亲子鉴定,留存盖有机构鲜章的鉴定意见书原件,一式三份,双方各拿一份,剩下的一份放在住所地的公证处保管。
孩子生下来之后,每笔钱都要走明账。每个月15号,付抚养费的一方直接把钱转到孩子名下的一类银行卡里,转账备注”XXXX年X月抚养费”,转完之后把截图发给对方,双方都把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存在各自的加密云盘里,每半年导出一次备份。
真遇到对方赖账的时候,别浪费时间扯家常。如果对方连续2个月没付抚养费,直接拿着之前的鉴定意见书、转账记录、对方的身份信息到孩子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立案,立案的时候同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冻结对方的工资卡或者常用储蓄卡账户,不用先找对方协商。
非婚生子女的所有法定权利与婚生子女完全平等,但这份平等不会自动送到你手上,你得自己拿着证据去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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