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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媒体配图的著作权风险——守法预期与法律风险的边界在哪?

上周接了个咨询,当事人是个刚工作两年的小姑娘。

就因为发朋友圈晒自己做的巴斯克蛋糕,配了一张从美食博主笔记里存的流心巴斯克特写图,被对方找律师发了律师函,索赔6000块。

她整个人都傻了,说我自己烤的蛋糕和图里的一模一样啊,我又没拿这张图去卖钱,凭什么告我?

说实话,这种案子我这几年见得太多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二项明确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说白了,不管你是企业还是普通个人,只要把别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放到公开可访问的社交平台上,就已经踩了这条权利的红线。法律保护的法益从来不是只给做生意的人留的,所有有独创性的摄影、绘画、设计、表情包,从创作完成的那一刻起,作者就自动享有完整的著作权,不需要登记,不需要标注版权声明。这里的权利义务差得特别离谱——普通人总觉得网上能随便存的图就是公共素材,想用就用,可实际上只要你拿了,没经过作者同意,就算你没拿这张图赚一分钱,也可能要赔钱。

你随手存的网图,可能早就在侵权边缘了

很多人根本没意识到自己的配图行为有问题。

我见过有人发健身动态,配了从健身博主那里存的肌肉线条图,被索赔2000;见过有人发考研上岸的朋友圈,配了存了好几年的“上岸”书法图,被书法作者告;甚至见过有人发emo文案,配了从网易云音乐评论区存的歌手现场图,被经纪公司起诉。

别觉得这是小题大做。

中国裁判文书网2020-2024年公开的涉社交媒体配图著作权侵权案件中,78%的被告都是没有任何经营行为的普通个人用户,平均单案判赔金额1100余元,从来不是只有企业账号发广告才会踩坑。

中国裁判文书网著作权侵权案件检索界面截图
中国裁判文书网著作权侵权案件检索界面截图

差之毫厘的配图选择,责任可能天差地别

我把大家平时最常用的配图行为拆成两组对比,你一眼就能看出差别。

第一组是完全合法和高风险的对比:你自己在周末去公园拍的樱花照片,发朋友圈配文说春天来了,这是100%合法的,因为你是这张图的著作权人;但如果你刷到别人拍的同款樱花图,存下来当自己朋友圈的配图,哪怕你也真的在那个位置站过,只要图不是你拍的,没经过作者明确同意,就是典型的高风险行为,作者随时可以找你索赔。

第二组是同样不商用、但责任完全不同的对比:你从标注CC0协议的免费素材网站找了一张樱花矢量图,发动态的时候没给作者署名,只要你能拿出网站的授权规则截图,就是低风险行为,哪怕作者事后找过来,你也能证明自己的使用有合法依据;但如果你从某商业图库存了一张樱花的摄影图,去掉了图库的水印,发在自己的社交账号上,哪怕你这篇动态没有任何广告收益,也是高风险,因为商业图库对这类图片的授权范围有明确限制,你私下存下来用,就是超出授权范围的传播。

这里的核心区分变量特别简单,使用配图时是否留存了可追溯的合法权利来源凭证。你自己拍的图,有手机里的原始EXIF信息,就是最好的权利凭证;你用免费授权的图,有网站的规则截图,就是合法的依据;你随手从别人的账号存的图,没有任何授权说明,没有任何凭证,哪怕你觉得自己只是随便用用,也随时可能被追责。

社交媒体发布配图授权证明手机留存示例
社交媒体发布配图授权证明手机留存示例

把风险堵在发布前的三个小动作

把风险堵在发布前的三个小动作
把风险堵在发布前的三个小动作

别总觉得侵权离自己很远,真等律师函寄到家门口再慌就晚了。

我给身边朋友提的建议从来都是落地到动作的,没有空话。

发社交内容前30秒,先翻一遍自己的手机相册,优先选近30天内自己用手机拍摄的、没有拍到清晰可识别的他人面部的原创照片,专门在相册里建个“可发布素材”的文件夹,把这些图存在里面,不用费劲去全网找好看的网图。

如果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原创图,发布前1分钟,把你用的素材的授权页面截图——不管是CC0网站的授权说明,还是作者在评论区明确说“大家可以随便用”的截图——存在和配图同个相册的子文件夹里,备注好截图的具体时间。

要是真收到了平台的侵权投诉通知,别直接把内容删掉,24小时内先把带争议配图的内容设为仅自己可见,把之前留存的授权截图、内容发布的后台时间记录导出来存在电脑的专门文件夹里,再和对方沟通,别上来就删内容,连自己的抗辩证据都没了。

真的。

发朋友圈这点事,没必要因为一张图惹上几千块的赔偿。

本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委托关系,不构成对裁判结果的任何形式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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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社交媒体配图的著作权风险——守法预期与法律风险的边界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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