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在办公室碰到开社区超市的张哥,他攥着皱巴巴的执法文书,指节都捏白了。说自己一时糊涂,进了两箱没贴中文标签的进口牛奶,卖了300块,市场监管说要按非法所得算,再罚十倍,他这个月给老婆凑的胆囊手术费,刚够交这罚款的零头。
他站在我对面,声音都发颤,说早知道就不贪那点便宜了,现在店都开不下去了。
真的,别慌。
先掰扯清楚:法律说的非法所得,到底扣的是什么钱?
我见过太多人对这四个字的恐惧,完全来自于小时候看的老影视剧——只要谁被定了非法所得,家里的存款、老房子甚至传了两代的手表都要被抄走,总觉得这四个字一沾,就要把自己全部身家赔进去。
根本不是一回事。
实践里执法部门核算非法所得,从来不会把你卖货拿到的全部流水都算进去。非法所得的核算基础,是你通过违法行为实际拿到的净收益,不是你经手的所有钱。

就拿张哥那两箱牛奶来说,他进货花了180,卖了300,纯赚120。之前他以为要按300的总货款算非法所得,其实只要他能拿出当时的进货转账记录、物流费凭证,这180的进货成本、甚至他为了搬这两箱货给师傅付的20块搬运费,都是可以从核算基数里扣掉的。最后算下来,真正的非法所得也就100块出头,根本到不了他之前怕的那个数。
很多人不知道,现在的规则从一开始就留了余地——只要是为了做这桩事实打实花出去的合理成本,有凭证支撑,就不算在违法的所得里,总不能让你连本带利把所有钱都吐出来,对吧?
别自己吓自己:这几种情况,根本不会被算成非法所得
说实话,我接的咨询里,有一半人是自己吓自己,明明根本碰不到“非法所得”的红线,却先把自己吓出一身冷汗。
第一种,你拿的钱根本不是通过违法行为赚的。比如朋友开的小店有点不合规,你刚好顺路帮他搬了两箱货,他硬塞给你200块当辛苦费,只要你没参与他那部分违法的经营环节,这个辛苦费就是你的合法劳务报酬,根本不会被算成你的非法所得。
第二种,你虽然做了不合规的事,但根本没拿到钱。比如你给客户做了个擦边的宣传海报,客户看完觉得不满意,一分钱没给你,那就算不上有非法所得——最多就是因为你做了不合规的内容,罚你个制作成本的钱,不可能凭空按别人嘴里说的“这个项目能赚多少”给你算收入。

之前有个刚毕业的小孩给我打电话,声音抖得话都说不连贯,说老板让他做了个有点擦边的商品图,本来答应给他发500块奖金,结果图刚发出去就被举报了,他吓得连夜收拾行李,说自己要被追着算非法所得,要把这500块吐出来还要留案底。我跟他说,你钱都没拿到手,谈什么非法所得?他愣了三秒,才长长舒了口气。
真被核算非法所得时,掏这几样东西能少掏好多冤枉钱

我最见不得的,就是有人一看到执法文书上的“非法所得”几个字,腿都软了,人家说多少就是多少,连争辩一句都不敢,最后平白多掏了好多根本不该掏的钱。
真碰到这种事,你第一反应别是低头签字认栽。先把手里所有能证明成本的单子捋一遍——进货的转账记录、物流的付款截图、甚至为了卖这批货专门印的小海报、交的临时摊位费,只要是和这桩违法行为直接相关的合理支出,都可以列出来要求扣除。所有有真实凭证支撑的合理成本,法律是支持扣除的,不会让你承担没赚到的那部分钱。
还有,别犯傻把自己的合法收入搭进去。比如你开个网店,平时卖的都是正规的文创产品,某一次不小心进了几个盗版钥匙扣,卖了300块,进货花了100,纯赚200,那总不能把你网店一个月卖正规文创的几万块流水都算成非法所得吧?就盯着这300块的流水算,把100块的成本扣掉,也就200的基数,没那么吓人。别把合法经营的收入和违法行为的所得混为一谈,这是很多人最容易踩的坑。

之前碰到个开奶茶店的小姑娘,被查到用了过期的植脂末,一开始执法的同事说,要把她当天所有卖奶茶的收入都算成非法所得,因为用了过期原料做的产品都不合格。小姑娘当时都快哭了,说当天卖了快两千块,要是全算进去,她这个月的房租都交不起。后来我们帮她捋了当天的制作记录,算出来那批过期植脂末一共做了12杯奶茶,每杯卖12块,进货的植脂末成本摊下来是27块,最后核算的非法所得也就117块,根本没到她一开始怕的那个数。
很多时候吓你的不是非法所得本身,是你自己对这个概念的一知半解。上来就把所有责任都揽了,连开口问一句“这个数是怎么算出来的”的勇气都没有,当然要吃哑巴亏。
本文为普法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