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你签个字帮个忙这么简单
说实话,太多人找你做抵押担保,本质就是他自己资质不够,借不到钱,要拿你的资产给债主吃定心丸。
只要你办了合法的抵押登记,签了字,一旦债务人还不上钱,债主可以直接跳过债务人,申请法院拍卖你的抵押财产还债。
不是说要先找债务人要,要不到才找你。不是的,只要是抵押担保,你押了房子,人家债主就对这个房子有优先受偿权,到点不还钱,直接卖房子拿钱,就这么简单。

别踩这两个九成的人都会犯的错
第一个错,信了“唯一住房不能被执行”的谣言。
我不止一次听到有人说,没事,我就这一套房子,法院不敢拍。
别骗自己了。实践中早就不是这样了。只要债主愿意给你留个五到八年的当地平均租金,哪怕你是唯一住房,该拍照样拍。真到那一步,你总不能带着一家人睡大街吧?
第二个错,稀里糊涂签了最高额抵押合同。
很多人去签字,银行或者债主让怎么签就怎么签,合同几十页根本不看。你知道吗?很多抵押合同里会写,这套房子担保债务人从特定时间段内所有向债主借的钱,这次借100万,你房子值200万,你觉得够了,结果债务人后来又借了100万,加起来200万,全都要你的房子扛,你说冤不冤?
还有更坑的,债务人之前就欠了债主钱,让你拿房子抵押担保这笔旧债,你都不知道,签了字就背上了。

真要做抵押担保,给自己留好后路

我从来不劝人完全不帮这个忙,毕竟谁都有难处,亲戚朋友抹不开面也正常。但你得给自己留好保障,别裸身上阵。
第一,一定要让债务人给你做反担保。什么意思?就是你拿房子给他做抵押,你得让他把他自己的车、他的公司股权、或者其他值钱的东西押给你。将来你替他还了钱,你可以直接卖他的东西把钱拿回来,别到最后你替他背了债,他什么都不给你留,你哭都没地方哭。
第二,卡死你的担保额度。就担保这次借款的本金和利息,多一分都不担,别签那种对未来所有借款都担保的空白合同,要是必须签最高额抵押,就把最高额度写死,别留口子。哪怕对方说你不信任他,你也得说,丑话说在前面,真信任我就该同意我这么写,对吧?
第三,真出事了别躲。很多人一出事就玩消失,觉得我躲一阵就过去了,那怎么可能?欠的钱又不会凭空消失。越早出来协商越好,哪怕找对方谈分期还,谈减免一部分,都比等着法院把房子低价拍卖了强,司法拍卖的价格一般都比市场价低一两成,亏的都是你自己的钱。
不过话说回来,真要是对方不靠谱,哪怕跟你磕头拜年,你也得咬咬牙拒绝。面子哪有自己的日子重要?你说对吧?
本文为普法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