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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室待了三年,我终于讲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这件事

上个月整理调解记录,翻到张阿姨的咨询登记。字歪歪扭扭,歪歪扭扭里圈了三个大字:精神赔。那天她坐调解室门口的塑料凳上,从日出等到我们下班,连水都没敢买一瓶。

那天坐在调解室门口的阿姨

儿子二十出头,下班路上被酒驾的人撞成重伤,脸上留了快十厘米的疤,对方全责,已经认了交通肇事罪。张阿姨说,对方家里穷,只拿得出五万块赔偿打底,她不甘心,要告。但是不知道告什么,就听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用交诉讼费,就过来了。张嘴就问,我要十万精神赔偿,法院能支持不?

社区法律援助调解室工作台照片
社区法律援助调解室工作台照片

我接过她手里的材料,所有钱都算得清清楚楚,医药费七万二,误工费一万八,后期祛疤还要三万,只有那十万精神赔偿,写在第一张纸的最顶头,画了三个圈。我那会刚换班,熬了一整夜,看着那三个圈,突然就说不出太官方的话。

不是所有损失都能挤进附民窗口

很多人找过来,第一反应是我被犯罪害了,所有损失都该让对方赔,法院都该受理。不对。法律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划了清清楚楚的门,只有因犯罪行为产生的直接物质损失,才在这个窗口的受理范围内。

什么是直接物质损失?就是你已经实实在在掏出去的钱,或者未来必然要掏的钱。被打坏的手机电脑,看病花的医药费,住院的伙食费,因为养伤没法上班扣的工资,这些都是。像张阿姨儿子的祛疤费、后续治疗费,都是可以算进去的。

那什么不在范围内?说几个大家最常问的。第一个就是精神损害抚慰金。不管你伤得多重,不管你心里有多痛,目前的规则就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里,不受理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

还有间接损失。比如你本来要签一个百万的项目,因为被打伤住院错过了,这个百万损失,不算。你开的店因为老板被抓关了门,房租损失,也不算。这些都是间接的,不在范围里。

哦对,很多人问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到底算不算?这个要分情况,实践中,交通肇事罪的案件里,这两项是算在物质损失里的,附民会受理支持。其他的犯罪,比如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大部分地区的法院都不会把这两项算进附民的赔偿范围。别杠规则,这就是实践里的现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手写草稿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手写草稿

张阿姨听完,半天没说话,把那页写了精神赔偿的纸折了三折,塞回包里,说我攒了三个月的材料,白写了啊。我没敢接话,只能帮她把原来的赔偿项目重新理了一遍,把该放进附民的留下,告诉她精神赔偿可以放在谅解里谈,对方想要减刑,就得拿谅解,你可以把你想要的数加进去,比硬告有用。

摸对范围才能算清楚选择成本

摸对范围才能算清楚选择成本
摸对范围才能算清楚选择成本

说实话,我见过太多人,一开始就走错了方向,把所有精力都花在了打一场根本不会赢的官司上。耗时间,耗精力,最后啥也没拿到,反而把自己拖垮了。

你摸清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不是说让你知道什么不能告就放弃,是让你提前算好选择成本。比如,附民不用交诉讼费,你要的都在范围内,那走附民当然划算,省了一笔钱,还能跟着刑事案件一起走,不用重新排期开庭,省时间。

要是你要的大部分都不在附民范围里呢?别死磕。换个思路。对方要从轻处罚,要减刑,必须要被害人的谅解,你完全可以把你所有想要的赔偿,都放到谅解谈判里。很多时候,对方家属为了让当事人少坐牢,愿意出的钱,比法院判的还多。

不过话说回来,也别漫天要价。对方真的拿不出来,你再怎么要也没用。先把范围摸清楚,知道哪些是你法定能拿到的,哪些是你靠协商能争取到的,再谈下一步。我见过太多人,就是咽不下一口气,非要告到法院,非要法院判个自己想要的结果,最后耗了三四年,一分钱没拿到,气也没顺,得不偿失。

法律从来不是帮你出气的工具,是帮你把损失找补回来的工具。你得先知道门在哪,才能进去拿到你该拿的东西。

本文为普法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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