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街道调解室值晚班,上周排的班,快下班的时候进来两个人。一个小姑娘,一个是出版社的委托代理人。姑娘是录有声书的,刚读大三,赚点生活费。
那天进门的姑娘
快九点,玻璃门被推开一条缝,探进来个扎马尾的脑袋。穿洗得起球的灰色卫衣,帆布包带子断了一半,用别针别着。我给她倒了杯一次性纸杯的热水,她攥着杯子半天,才掏出皱巴巴的律师函,说自己录了大半年有声书,攒了八千块准备换电容麦,现在要赔三万。
她一开始是在某音频平台接散单,帮人录短篇小说,一单几十块,后来觉得涨粉太慢,自己找了本名气大的书做账号,想吸点流量。选了《小王子》,那么多人都录,没人说不行啊。谁知道,她找的那个译本,是当代一位知名翻译家的版本,人还在世呢,版权保护期远没到。
她坐在那儿抠杯子边缘,说我就是一个小时赚三十块的小主播,哪里懂这些弯弯绕。

那些藏在暗处的边界
说实话,那天调解到快十一点,我记笔记的时候一直在想,真不能怪这个小姑娘。你去搜任何有声书录制的入门内容,翻十页,八页讲怎么选麦克风声卡,一页讲吐字发声技巧,最后一页教你怎么涨粉接广告,半页提版权坑都没有。
好多新人都和她想的一样:作者死了超过五十年就是公版书,随便用。但绝大多数人不知道,翻译者对译本享有独立的著作权,保护期是翻译者去世后五十年。你用了进入公域的原文没错,用了人家翻译的文字,那就是用了人家的原创劳动,没拿授权就是侵权。
还有一种更常见的坑,接甲方的商单,甲方拍胸脯说“版权我都搞定了,你只管录,出事我担着”。好多新人信了,签协议的时候只看日结多少钱,根本不看版权责任那部分写了啥。真出事了,甲方早就卷钱跑了,权利人直接起诉主播,毕竟账号是你的,有声书挂在你名下,受众是冲你来的。
实践中法院怎么判?如果你没有主动要求甲方出示授权文件,也没在合同里明确约定版权责任划分,那一般会认定你没尽到合理注意义务,要连带承担赔偿责任。跑不掉的。

普通人能踩的刹车

不过话说回来,也不是所有想录有声书的普通人,都要请个律师天天把关,本来就是赚点零花钱,哪来那个时间和成本。我接触过好几个类似的案子,整理了几件花十分钟就能做完的事,能避开绝大多数坑。
先查版权状态。不管你录什么书,先搞清楚,除了原作者,有没有译者、改编者、注释者,这些人的版权还在不在保护期。国家版权局的公开查询平台就能查,不麻烦,花三五分钟就能弄完。别嫌麻烦,真出事了,那麻烦是这个的几十倍。
但凡接别人的约稿单,一定要留存对方提供的版权授权文件,所有相关的聊天记录也要存好,别清理内存的时候顺手删了。如果甲方说授权文件不方便给你看,那这个单哪怕给的钱再多,也别接。赚那几百几千,不够后面赔零头的。
别抱着“我先录了涨粉,火了再说”的侥幸。权利人找你不是看你赚了多少钱,是看你未经授权传播了他的作品,哪怕你一分钱没赚,只要播放量上去了,人家就能告你,顶多赔的少点,但折腾你三五个月,耽误学习耽误工作,这个隐性成本,谁受的了?
那天最后调解成了,小姑娘删掉了平台上的有声书,赔了五千,出版社同意分期给。小姑娘走的时候说,早知道花十分钟查一下,何必呢。我送她出门,晚上风凉,她背影缩着,我也没说什么多余的安慰,好多亏,吃一次才记得住,但能不吃还是别吃。
本文为普法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