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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口调解室记下的:关于赡养义务的几件真事

上周三我值调解班,空调坏了,开着窗边的旧风扇吹。推门进来的女人叫阿珍,五十出头,穿洗得发白的厂服,攥着个皱巴巴的塑料袋,一坐下眼泪就掉。

那天的调解桌

阿珍是替她老公来的。公公快八十了,瘫在床上半年,三个儿子三个女儿,去年老房子拆迁拿了一百八十万,全给了最小的小叔子。

当年分家的时候说的明明白白,房子和地全归小儿子,老人养老就全由小儿子管,一家人还有几个本家长辈见证,只是没写正式的文书,只有张皱巴巴的纸,几个签字画押。

结果小叔子拿了拆迁款,转头就在市区买了房,把老人扔在乡下老房子,反过来把几个兄姐告了,说所有人都要摊赡养费。

阿珍气的整宿整宿睡不着,说凭什么?钱全拿了,现在要我们平摊?这话没错吧?换谁谁不气。

街道社区老旧调解室木质长桌
街道社区老旧调解室木质长桌

我给她倒了杯凉白开,让她慢慢说。她越说越激动,拍着桌子说大不了我们就闹到法院,谁怕谁。我接过她手里那张皱纸,边角都磨破了,字是用圆珠笔写的,还能看清当年几个长辈的签字。

很多人都搞错的法律边界

分不分遗产和要不要尽赡养义务,本来就是两回事,这句话我那天说了不下三遍。

很多人揣着一个错理,说我没拿到一分钱家产,凭什么养老人?法律上,赡养义务是基于血缘或者收养关系来的,只要你是老人的亲生子女或者合法收养的子女,这个义务就推不掉,不会因为你没分到财产就消失。

但是阿珍不一样啊。儿媳对公婆没有法定赡养义务,女婿对岳父母也一样,这个是很多人都搞混的点。她气了大半年,其实从法律上说,这个钱本来就轮不到她出,要出也是她老公,作为大儿子出。

还有那个约定,虽然不是正式的公证文书,但是实践中法院都会参考。既然当年全家人都同意了,财产大部分给了小儿子,那赡养的担子自然也应该多担,不会真的判所有人平摊。

当然,也有例外,比如老人中途反悔了,说当年的约定不算,就要所有子女养,那法院也会受理,毕竟赡养老人是底线,约定也不能损害老人的利益。要是真的碰到子女都不管,老人哪怕当年把所有钱都给了一个孩子,也照样可以告所有子女要钱。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赡养义务原文页面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赡养义务原文页面

阿珍听完,愣了好几分钟,说原来我连被告都算不上啊?我在家气了半年,还跟小叔子媳妇骂了三回架,合着我根本没必要凑这个热闹?

我笑了笑,没接话。这种事,见多了。

真闹起来,要算清楚选择成本

真闹起来,要算清楚选择成本
真闹起来,要算清楚选择成本

其实我做调解这么久,很少碰到真的拿不出钱养老人的,大多都是口气咽不下去。你对不起我,我就不给你钱,大家耗着,最后耗死的是老人,糟心的是自己。

给大家说两个实在的点,真碰到这种事,别光斗气。

第一,不管什么约定,一定要写下来,哪怕找两个村里的长辈签字,都比空口无凭强。真闹到法院,证据说话,你拿不出东西,说什么都没用。

第二,别把赡养当成互相较劲的工具。你不肯出,我也不肯出,最后老人吃不上药住不起院,回头外人说的全是你们子女不对,赢了气,输了情,还落一身骂名。

不过话说回来,要是真碰到那种拿了所有财产还耍赖的,也别憋着,该调解调解,该起诉起诉,法律不会和稀泥,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

阿珍那次最后调解成了,小叔子拿了九成多的拆迁款,承担八成的赡养费和护理费,剩下的两个儿子两个女儿,每家每个月出一百五十块,只是去轮着照看下,阿珍不用出一分钱,也不用出面轮班。走的时候她给我们带了自家摘的柚子,说早知道街道有免费调解,何必在家气那么久。

其实很多事就是这样,你觉得天塌下来的坎,到了法律这儿,边界清清爽爽,不用你猜来猜去憋出病。

本文为普法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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