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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桌旁聊居住权设立

上周在街道调解室值晚班,刚泡了一杯浓茶准备整理记录,门就被推开了。进来的阿姨背佝偻着,手里攥着皱巴巴的房产证复印件,一开口声音就抖。

那天的调解桌

阿姨姓张,今年六十八,老伴走了五年,这套老房子是老两口唯一的积蓄。前年孙子要上学,儿子说学区名额要用,得把房子过户到他名下。张阿姨想都没想就签了字,儿子当时跪在沙发上给她磕头,说妈你放心,这套房子你住一辈子,我死都不会赶你走。 这话才说两年,儿媳怀上二胎,要换郊区的大平层,逼著张阿姨搬去老家乡下的老土房。那房子漏雨快十年了,连自来水都没通,怎么住? 张阿姨说,我就是死也要死在这张床上啊。
街道人民调解室木质调解桌
街道人民调解室木质调解桌
我翻了她带的材料,只有过户时签的赠与合同,合同里一个字都没提张阿姨要住到什么时候。儿子后来补的手写保证书,也只有签名,没提去做登记。

怎么就没保住自己的家

说实话,这种事我一年能碰上个三四起,十个里面有八个都是栽在“一家人不说两家话”这句话上。 很多人到现在都不知道,2021年民法典出来之后,专门加了居住权这么个东西——简单说就是,你哪怕不是房子的主人,只要登了记,你就能光明正大住到死,谁来赶你都没用,房子卖了新主人也得认。 但有个最核心的点,居住权设立必须登记,不登记就等于没设立。不管你写了多少保证书,拍了多少胸脯,口头说的,手写的,只要没去不动产登记中心登个记,法律就不认。 张阿姨就是栽在这了。她抹着眼泪说,当时我哪好意思提啊,都是亲儿子,我提登记居住权,这不就是不信他吗?传出去人家还说我防着儿子,多难听啊。 这话我太能理解了。中国人讲究人情,讲面子,涉及到钱和房子,亲骨肉之间提规则,总觉得伤感情。可感情这东西,在房子面前,在新的小家庭利益面前,脆得跟张纸一样,一揉就破。
不动产登记中心居住权登记业务窗口
不动产登记中心居住权登记业务窗口
不光是老人给子女过户,我还碰见过再婚的王叔叔,走的时候遗嘱说房子留给自己儿子,让后老伴住到百年,结果没写要设立居住权,也没登记,办完丧事儿子就把门锁换了,阿姨只能去住桥洞底下的出租屋。还有小年轻谈恋爱,男方婚前买的房,说我给你设个居住权,以后分手你也能住,结果就写了个婚前协议,没登记,真分手了姑娘拎着箱子就被赶出来了。

真要设立,得注意什么

真要设立,得注意什么
真要设立,得注意什么
我不说那些干巴巴的法条,就说我碰过这么多事,总结出来最实用的几个点。 首先,你得先想明白,你到底要不要设居住权。如果你自己就是房子的产权人,那你用不着,你本来就能住。如果你是把房子过户给别人,但是自己需要长期住,或者你想保障某个人一辈子有地方住,又不想把产权给他,那居住权就是最好的选择,比签什么协议都管用。 然后,记住,任何情况下,不登记就等于白搭。不管是签合同设立,还是写遗嘱设立,最后一定要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登记手续。花不了几十块钱,走个流程的事,别嫌麻烦,也别不好意思。真等闹上法庭的时候,法官只能认登记的信息,你说再多感情都没用。 再者,居住权可以设期限,不一定非要设一辈子。你要是只想住到孩子大学毕业,或者只想住到自己去世,都可以写清楚,别模棱两可。还有,居住权不能转让,也不能继承,一般也不能随便出租,如果你有特殊需求,一定要提前写进合同里,登记的时候一起写上。 不过话说回来,别打歪主意。我见过有人欠了别人钱,怕房子被拍卖,赶紧给自己爸妈设个永久居住权,想躲债务,那不可能,法院根本不认,反而会说你恶意转移财产,罪加一等。 如果换成你遇到类似的事,我给你一个最简单的思路:先谈规则,再讲感情。别为了面子委屈自己,该提的要求一定要提,该办的手续一定要办。真的在乎你的人,不会因为你要办登记就跟你翻脸,反而会理解你的不安。只有心里有鬼的人,才会说你“太见外”“不信任我”,拿道德绑架你。 那天最后的调解结果不错,儿子当着我们的面,答应下周就陪张阿姨去办居住权登记,设到张阿姨百年为止。张阿姨走的时候攥着我的手,说谢谢我,其实我觉得该谢谢她自己,她敢站出来说出来,就比很多闷在家里哭的人强。 本文为普法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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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调解桌旁聊居住权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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