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民国,就有字幕翻译的官司
说实话,那时候我也是第一次碰这种案子,之前天天碰的都是宅基地纠纷、婆媳离婚分财产,谁能想到字幕翻译也会闹到法院。后来我闲得翻院里存的老司法档案,居然翻到了近百年前的同类案子。哦,那时候还是默片时代,进口片子没有声音,全靠放映的时候打幻灯字幕,全靠翻译撑着。

民国上海有个小翻译社,接了个法国喜剧片的活,翻字幕的时候图省事,抄了另一部悲剧的稿子,连改都没改。上映之后观众本来买票想看乐子,结果看了半天全是生离死别,当场就把影院给砸了。片方亏了十几万票房,转头就把翻译社告上法院。那时候的法官怎么判?说字幕就是电影的附属品,不算独立的作品,但翻译错了给人造成损失,该赔还是得赔。说起来,百年前大家就开始为字幕翻译扯筋了,对吧?
现在的规则,和过去有啥不一样
现在科技变了,规则也变了。很多人觉得,字幕翻译不就是把外文转成中文吗?换个语序而已,哪来那么多讲究。这话错得离谱。你翻字幕,哪怕同一个词,你选择怎么翻,怎么符合咱们中国人的说话习惯,怎么把原片的梗给传出来,这里头全是译者的功夫,只要有一点点创造性,法律就认它是独立的受保护的作品。

那分两种情况说。一种是官方引进的片子,平台或者片方花钱雇你翻,那著作权一般都归人家,你要是自己拿出去再用,那就是侵权。另一种就是大家熟悉的民间字幕组,免费给大家翻片子,很多人说人家是做好事,怎么会犯法?说实话,我见过太多小孩栽在这儿了。你没经过原版权方的许可,就翻译人家的作品,还放到网上给人下载,不管你赚不赚钱,这都侵了人家的翻译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人家要是认真起来告你,赔几万十几万都是你。之前那个出名的字幕组头头被判刑,不光是侵权,还沾了传播违规内容,那更是得不偿失。 不过话说回来,你要是自己翻着玩,存在自己硬盘里自己看,没人会来找你麻烦。法律也不会管到你家里头来。
老法官的避坑土办法,记牢不吃亏

做字幕翻译不管是爱好还是吃饭,就记住这几条,够了。
- 个人爱好翻着玩,别随便发上网。自己硬盘存着看没人管你,发出来供人下载就是踩线。
- 接商业翻译活,一定要白纸黑字写清楚著作权归谁。别光口头约定,做完活被人坑了都没地方哭。
- 别乱抄别人的翻译成果。改三五个词就当自己的字幕发,人家真要告你,一告一个准。
- 别瞎翻乱改涉及时政、敏感内容的作品。不光吃官司,还可能惹上行政处罚,划不来。
我见过太多喜欢翻译的小孩,一腔热情,结果因为不懂法,最后赔得底掉,实在可惜。其实规则没那么复杂,只要守住边界,爱好也能安安稳稳的,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