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打财产官司,找证据难比登天
不说远的,往前倒个几十年,打经济官司追财产,对方藏个账,你连根毛都薅不出来。古代更别说,分家产全靠族老评理,你藏着财物不拿出来,被发现了直接取消继承权,连族都不认你。民国那时候做生意的都有两本账,一本给自己看,一本给税务局看,真要闹到法院,真账早就藏到不知道哪里去了,烧了的都不在少数。

那时候哪有什么电子数据库,所有内容全靠纸写,毁了就是没了。直到九十年代末,我才第一次碰到存到电脑里的账,那时候提取个数据,整个法院技术科就一个半懂电脑的小伙子,折腾了三天才把内容导出来,对方律师还一口咬定我们改了数据,差点把那小伙子弄哭。
说实话,那时候打财产官司,能不能拿到对方藏的钱,一半靠运气,一半靠对方出内鬼,根本没什么稳当的法子。
现在数据库内容提取当证据,规矩就两条
这些年电子数据多了,大大小小的公司,全把账存在数据库里,打离婚、算股权、追欠款,哪样都免不了要提数据库里的内容当证据。
好多人以为只要拿到内容就行,根本不管什么规矩,最后拿着东西到法院,一句话就被驳回去了,白忙活大半年。
其实核心就两个事儿,说透了谁都懂。一个是提取出来的内容必须和原始数据库一模一样,半个字节都不能改,改一点整个证据就废了。另一个是提取的手段必须合法,你偷偷黑进人家服务器提出来的,哪怕内容全对,法律也不认。

我前两个月碰到一个当事人,自己找了个黑客爬了对手公司的客户数据库,提了内容告对方不正当竞争,结果开庭直接被法官把证据排除了,一分钱赔偿没拿到,还差点落个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的名头,亏不亏?
说实话,现在技术越来越发达,提取个数据库内容根本不难,难的是按规矩来,让法院能认你的东西。好多人栽就栽在总想走捷径,觉得只要拿到内容就行,哪知道规矩不对,全白搭。
老法官给你几个实操土办法

1. 只要是要当证据用,原始数据库碰都别碰,更别说自己删改内容。哪怕你只是想删掉里面无关的员工隐私,都不行,一动就说不清楚。
2. 找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做提取封存,别图便宜找路边修电脑的。人家司法鉴定机构出的提取记录,法院基本都认,省得你自己扯不清楚。
3. 要是对方拿数据库提取的内容告你,先要看他有没有完整的提取封存记录。没有的话,直接不认就行,别傻乎乎的先承认内容真实性。
4. 自己拿不到的数据库,直接向法院申请调取,别自己偷偷想办法撬。法院依职权调出来的内容,效力比你自己提的高一百倍。
不过话说回来,现在互联网时代,什么信息都存在数据库里,你真占理,按规矩来,数据库内容提取就是你手里最硬的牌。要是动了歪心思,哪怕你技术再好,提出来的东西也没用。
打这么多年官司,我就信一句话: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就讲个规矩,按规矩来,错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