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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上法庭的民间故事改编:你的创意真能白嫖吗

去年深秋,张磊抱着一沓打印稿闯我办公室。
衬衫袖子湿了一半,一看就是急着赶过来的。
他熬三个大夜改出来的牛郎织女动画短片,刚拿了创投圈的小奖项,转头就收了法院传票。
原告说他抄了对方2019年发布的同名漫画,张磊跳脚:牛郎织女是老祖宗传了几千年的,凭什么说我抄!

老祖宗的故事,谁都能说但不能乱抄

其实道理说穿了很简单。
老祖宗留下的民间故事是公共食材,谁都能拿来做菜。
但你炒了盘宫保鸡丁,味道、摆盘、调味全是你自己琢磨出来的,别人不能直接端走你的盘卖钱,对吧?
著作权法管这叫独创性。民间故事本身属于公有领域,任何人都可以拿来创作,但加在原有故事上的新设定、新情节、新表达,只要是独属于改编者的,就受保护。
反过来,别人做出来的民间故事改编成果,你也不能随便拿。
民间故事改编著作权权属边界示意图
民间故事改编著作权权属边界示意图
张磊这个案子巧就巧在,原告李萌的改编里,加了牛郎是养九尾牛的当代返乡青年,织女是偷下凡找设计灵感的服装设计,这个独创设定,张磊一分不差全放进自己的民间故事改编里了。
换谁当法官,这也说不过去啊。

创作者踩得最多的三个歪理

说实话,我这些年接的这类咨询,十个里有八个都踩了坑。
第一个误区,王芳上个月找我,说“民间故事本来就是公版,我民间故事改编的时候拿了别人的改编版,凭什么算侵权?”
真不是这样。公版指的是口传或者原始的民间故事,不是后人花几个月甚至几年加工出来的改编成果。你要改,自己翻古籍找原始素材,别懒省事拿别人做好的成品改。
第二个误区,赵晓去年被告了找我,说“我就换了主角名字,改了几句台词,故事线一样怎么了?”
哦,合着别人攒了大半年的核心设定、情节转折,你换个名字就成你的了?我经手的那个有声书案子,赵晓直接把别人改编白蛇传的核心结构全搬了,最后法院还是判了侵权,赔了小十万。
第三个误区,陈曦做自媒体的,说“我就是发网上给粉丝看,又不赚钱,怎么也算侵权?”
这里给你把话撂死:只要你公开传播,不管赚不赚钱,都可能构成侵权。不赚钱最多是少赔点,不代表你没错。
民间故事改编三大侵权误区对照表
民间故事改编三大侵权误区对照表

法官判案,其实就盯这一点

法官判案,其实就盯这一点
法官判案,其实就盯这一点
上个月刚拿到一份判决,里面的观点写得特别戳人。
案子是原告整理了西南地方傩戏里口传的孟姜女故事,民间故事改编的时候加了“孟姜女本身是傩戏传承人,找丈夫是为了送传家面具”的核心主线。被告做短视频的时候,整个主线和所有关键转折点全抄了,只是换了旁白的措辞。
法官写的本院认为,我现在还记得:“公有领域的文化元素,任何人都可以自由民间故事改编创作,但任何人不得将他人在公有领域基础上付出的独创性劳动,直接据为己有。”
说白了,撞原始民间故事的设定很正常,谁都知道牛郎织女鹊桥会,但是撞了独属于对方的新设定,还撞得一分不差,这就说不过去了。
法官不会跟你掰扯什么虚头巴脑的概念,就看你有没有抄别人独有的东西。
给想要做民间故事改编的朋友,三条直接能用的避坑法子。
第一,找原始素材做底本,尽量去翻《中国民间故事集成》这种公开整理的原始文本,别直接拿现成的改编电影、小说当底稿,留好你找素材的记录,真出事了能说清楚。
第二,要是你真的参考了别人的民间故事改编成果,不管对方火不火,先去拿授权,别抱着“我小透明没人告”的侥幸,现在内容流量这么值钱,等你火了人家找来,赔的钱比你赚的还多。
第三,你自己做完民间故事改编之后,及时做版权登记,真被别人抄了,登记证就是最硬的证据,比你翻十年前的聊天记录好用一万倍。
老祖宗留下的文化是所有人的宝库,但偷别人挖出来的金子,那还是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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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闹上法庭的民间故事改编:你的创意真能白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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