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撞脸的官司打到法院,比的到底是什么?

很多人踩过的三个隐形坑
第一个坑,改了点细节就不算抄。 阿美上个月找我咨询,她接了个游戏角色设计外包,被原画师告了。 阿美委屈得不行,说我就是改了发色换了发饰,怎么就侵权了? 我跟她讲,你改的全是无关紧要的地方,那个角色最核心的识别点——发尾分叉成三股的特殊卷度、鬓角那撮挑染的位置,你一点没改啊。 换个发色顶什么用,普通玩家一眼就能认出原型,这就是实质性相似。 第二个坑,自己画的就不算抄。 大刘开了个小工作室做手游,他说我又没描图,我看着人家的角色自己建的模,凭什么说我抄? 我问他,那个角色背后挂的七个铜铃,每个铜铃上刻的云纹形状都跟人家一模一样,你怎么解释刚好这么巧? 只要你接触过原设计,核心特征全对上,不管你是描图还是对着重新画,都算侵权。 著作权不看你用什么手法抄,只看你是不是偷了别人的独创性成果。 第三个坑,只有整角色抄才算侵权。 阿哲去年给游戏更版本,加了个活动NPC,被告了还不服,说我就用了人家那个标志性的披风纹样,其他全是我自己做的,凭什么告我? 其实啊,只要是游戏角色设计里独立出来的部分,有独创性,就受保护。 那个披风纹样是原设计师花了一个月改了十多版的专属设计,你整个拿过来用,哪怕只用来做一块披风,也算侵权。 说实话,这三个坑我每年能碰到不下十个,全是抱着侥幸心理,觉得抄一点没事,最后赔的钱比赚的多好几倍。
现在就能做的三件避坑事
